因認為北京子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子樂公司)生產、銷售的杜丫丫學習機中突出使用“小杜”指代其產品,并使用“xiaoduxiaodu”語音指令進行喚醒和操作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公司)訴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子樂公司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5萬元。目前,該案還處于上訴期內。
不同于以往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名稱、包裝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該案的糾紛在于“小杜”仿照“小度”使用相同的“xiaoduxiaodu”語音指令。作為全國首例智能產品語音指令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小杜”被判賠無疑具有樣本意義,對于規范人工智能產品市場,遏制惡意混淆誤導公眾行為起到重要作用。
《2020年上半年中國智能音箱市場總結報告》顯示,天貓精靈、小愛同學和百度小度的市場份額占比達到95.6%。伴隨著小巧可愛的小度音箱走進千家萬戶,清脆明快的“xiaodu xiaodu”語音指令也為消費者所熟悉,成為小度音箱特有的喚醒詞。同為AI電子產品,子樂公司將其生產銷售的杜丫丫學習機稱為“小杜”,同樣用“xiaodu xiaodu”語音指令進行喚醒和操作,引發百度公司的質疑和訴訟。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xiaodu xiaodu”作為用戶在使用小度智能音箱時必不可少且頻繁出現的特定語音指令,已經與百度公司及其產品建立起了明確、穩定的聯系,并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子樂公司使用相同的語音指令,很容易讓人產生混淆,誤認為杜丫丫學習機和小度智能音箱存在存在產品研發、技術支持、授權合作等方面的特定聯系,這已經構成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的“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因此法院判決子樂公司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向百度公司作出賠償。
近年來,人工智能電子產品市場蓬勃發展。在人機交互過程中,語音指令具有喚醒和操作產品的重要功能,在某種意義上成為產品的代名詞。和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標識一樣,智能音箱品牌特有的語音指令也受到法律保護,不容其他經營者故意打擦邊球,惡意蹭流量。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所發布的《2020人工智能中國專利技術分析報告》顯示,我國智能語音領域專利申請量總體呈現穩中有進的趨勢,2019年專利申請量為8731件,占人工智能年度專利總申請量的5.53%。企業積極在智能語音領域進行專利申請,加強典型案例的普法宣傳,可以有力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引領經營者良性競爭。
此外,相關司法解釋的修改完善也應提上日程?,F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2007年起施行的,而反不正當競爭法已于2017年、2019年進行過兩次修改。有關部門應認真研究反不正當競爭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審判實踐需要適時對司法解釋作出修改,將語音指令等明確列為有一定影響的標識范疇,從而更好地指導和規范類似案件審理,有效規制人工智能產品市場中惡意混淆和誤導公眾的行為。
筆者認為,作為全國首例智能產品語音指令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小杜”仿“小度”語音指令被判賠無疑具有樣本意義,對于規范人工智能產品市場,遏制惡意混淆誤導公眾行為起到重要作用。和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標識一樣,智能音箱品牌特有的語音指令也受到法律保護,不容其他經營者故意打擦邊球,惡意蹭流量。(張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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