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線上和線下的假冒與欺詐活動都很普遍,但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互聯網上的犯罪活動急劇增加。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近期發布的報告稱:“新的欺詐活動以及受害者數量還會增加。即使在疫情結束后,犯罪分子很可能會調整欺詐方案。”
Europol在報告中還指出,“疫情期間,線上和線下的假冒和(或)不合格商品銷售激增,人們對特定醫療保健和衛生產品(面罩、手套、清潔用品和藥品)的需求特別高,這為產品假冒者、欺詐者和投機商創造了一個可觀的市場。”
品牌保護專家湯姆·內納(Tom Nener)表示:“在封禁期間,我們在數字空間市場忙得不可開交。有經驗的機會主義者知道這一點,并很快做出反應。”
假冒產品不僅在知名的在線市場上銷售,社交媒體和網站上的非法產品的銷售也在增長。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近期協調開展的一項活動已刪除了此類平臺上的2500個鏈接。
另一品牌保護專家艾米麗·斯威文班克(Emily Swithenbank)表示:“品牌所有者應對使用在線平臺的第三方采取行動,以在流通中刪除假冒商品,保護消費者免遭欺詐者傷害。否則,品牌的聲譽也會受到損害。”
品牌所有者應對濫用其知識產權(包括注冊外觀設計和商標)的第三方采取行動。已注冊外觀設計保護商品的外觀包括形狀和表面裝飾。制造或銷售帶有無法對知情用戶產生不同整體印象的外觀的產品屬于外觀設計侵權。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商標用于相同或相似的產品或用于推廣欺詐性計劃屬于商標侵權。
歐盟案例法表明,品牌所有者針對在線銷售主張商標權存在困難。
2011年,在涉及歐萊雅和易趣的案件中,歐洲法院考慮了易趣是否應對第三方賣家提供假冒商品或其他商品(對于這些商品,商標所有者權利并未用盡)承擔責任。歐洲法院認為,如果易趣僅僅為商品銷售提供數字空間而沒有進一步積極參與銷售或了解商品的非法性質,則無需對商標侵權承擔任何責任。
在最近的涉及科蒂和亞馬遜的案件中,歐洲法院被問及亞馬遜是否因第三方未經授權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科蒂的大衛杜夫(Davidoff)香水而應承擔商標侵權責任。賣家提供了要出售的香水并進行了實際銷售,亞馬遜將商品存儲在倉庫,并將其打包并發送給買家,這是通過“亞馬遜物流”(Fulfilment by Amazon)服務實現的。該業務與亞馬遜倉儲業務有所不同。歐洲法院裁定,亞馬遜將香水儲存在其倉庫中,但無意自行進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將其投放市場,因此亞馬遜對科蒂遭遇商標侵權不承擔任何責任。
內納說,科蒂訴亞馬遜案的事實表明,在線市場可能對假冒商品或其他未經授權的商品的流通產生影響。在此案中,亞馬遜替一位賣家在其倉庫中存儲了30瓶大衛杜夫香水。亞馬遜在進行測試購買后將它們分發給了科蒂,但隨后通知科蒂其中11瓶實際上屬于另一位賣家。科蒂調查后發現,其對所有30瓶香水的商標權都沒有用盡,科蒂后來知道,有兩個賣家而不僅僅是一個正在亞馬遜平臺上出售未經授權的大衛杜夫香水。
內納表示,品牌所有者面臨的風險是正品和非法商品混合存儲,即使消費者從授權賣家處購買商品,他們也可以收到非法商品。在這種情況下,跟蹤未經授權的產品可能很困難。
他說:“這些案件表明,很難讓在線市場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對于品牌所有者來說,帶頭監督在線品牌的使用非常重要。通過使用軟件監視互聯網(包括在線市場和社交媒體平臺)能夠獲取品牌使用的所有情況。品牌所有者進行進一步調查,以明確這些使用是否得到授權。品牌所有者應對最新的檢測技術進行投資,將其作為品牌保護策略的一部分。”
斯威文班克表示:“良好的監控技術至關重要,但這只是解決方案的一半。一旦發現品牌濫用事件,品牌所有者便需決定采取何種執法措施。向在線市場和社交媒體平臺發送刪除請求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被刪除的賣家將不可避免地以另一個身份再次出現在同一平臺上,這需要進一步發送刪除要求。這種“打地鼠”的品牌保護方法可能既耗時又耗費資源。”
迅速采取執法行動不僅可以解決品牌濫用問題,而且從長遠看還可以減少侵權,因為不良賣家不愿以捍衛聲譽的企業為目標。(編譯自www.pinsentmasons.com)
翻譯:羅先群 校對:王丹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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