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營造公平競爭、保護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市場環境,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對原《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認定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形成《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創建示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2022年12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印發實施《管理辦法》,為幫助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及相關市場更好地學習貫徹《管理辦法》,對其修訂說明如下。
一、修訂背景
自2014年開始,國家知識產權局探索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認定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工作要求,通過指導市場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培育認定了一批能夠起到引領示范作用的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逐步實現相關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領導、有機構、有制度、有人員、有經費、會運用、會管理”。截至目前,通過認定和續延審查,現有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總數達到115家。根據對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滿意度評估顯示,2022年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滿意度評估為88.8分,比2015年提高16.93分,整體步入優良區間。通過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示范帶動效應,我國商貿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顯著改善,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1年6月,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獲批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第三批全國創建示范活動保留項目目錄。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明確部署“持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2022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對規范管理創建示范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對原《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認定管理辦法》作出修訂,以進一步明確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認定的目標、原則、程序,優化工作流程,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各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鼓勵其持續做好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工作,發揮在本地區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引領示范作用。
二、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共四章,三十五條。
第一章總則,明確制定依據、工作目標、工作原則、適用范圍等基本事項;第二章實施程序,對培育申報、評價認定、資格復查程序進行細化規定;第三章組織實施和管理,規定日常指導和巡查考核要求,明確有關違法違規情形和處理規定,加強宣傳示范;第四章附則。
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一)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內涵、管理職能分工和適用范圍。為統籌線上線下專業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管理,《管理辦法》第二條對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作出具體規定,即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培育和認定的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的職能劃分,區分中央事權和地方事權,即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培育指導、認定和復查工作,省級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市場推薦、日常管理、具體指導和認定初評工作。在適用范圍方面,《管理辦法》第七條作出分類規定,一是各類符合條件市場可申報培育,二是相關市場培育期滿后可申請認定,三是“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稱號有效期屆滿的均應申請參與復查工作。
(二)明晰了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創建示范活動的實施程序。一是考慮到線下線上專業化市場交易覆蓋區域存在一定差異,《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線下市場申報管理工作由其所在區域省級知識產權局管轄、線上市場由其注冊地所在區域省級知識產權局進行管轄,對于既有線下實體、又有線上平臺的商品交易市場,應由線下市場所在區域省級知識產權局負責。二是優化培育認定流程,《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培育期為1年,較原《關于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認定的通知》規定的2年培育期顯著縮短。三是科學設定“專家評審分數”和“滿意度評估分數”兩項分值比重,將原來的專家評審分數”占比由80%調整為70%,將“滿意度評估分數”由20%調整為30%,避免出現因滿意度評估分值占比過低而對結果評審起不到實質評價作用的問題。四是嚴格復查考核程序,《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稱號有效期到期未申請復查的市場,撤銷稱號。
(三)明確了日常管理要求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一是為加強知識產權規范化市場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工作,《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各省級知識產權局應明確有關責任處室和負責人員,每年對相關市場進行考核并報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司備案,同時還規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所在地的知識產權局應加強對本地區相關市場的巡查和管理,對市場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情況要及時按層級報告。二是落實《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明確了對于在評審認定、日常管理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
三、實踐意義
認真落實《管理辦法》,大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一方面有利于通過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的示范帶動效應,推動更多市場主體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實現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維護我國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正面形象,積極回應全球治理體系的復雜變化對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提出的新要求,打造讓消費者放心、權利人滿意的全國統一大市場。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大統籌指導力度,加強同相關執法部門的協同配合,積極引導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推動市場相關方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消費者滿意度,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作出更大貢獻。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友情鏈接 · Link 國家知識產權局 |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 | 國家版權局網 |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重慶市前沿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渝ICP備15007289號-1 渝公網安備 50011202500643號 Powered by 重慶網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