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領域科學技術密集度高,知識產權敏感性大,在這個屬于“知識經濟前沿高地”的領域,知識產權遇到的糾紛也越來越多。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就遭遇了一次煩惱。
華為公司研發的光伏逆變器設備被三家公司侵權,因賠償數額大、侵權界定難,且涉及新興產業領域,該案子如何審判從一開始就受到極大的關注。最終,經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華為公司獲賠1000余萬元。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黎熾森表示,面對具有巨大市場價值的創新技術成果,依法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是知識產權司法服務和保障科技創新的重要體現。
光伏領域是我國近10年來重點發展的新能源領域。華為公司涉案的專利解決了光伏逆變器這一細分市場中帶電插拔可行性與端子、主板工作穩定性之間難以共存的困局,該技術在光伏領域擁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然而,華為公司發現,所樂太陽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的10余個型號光伏逆變器設備侵害其“金手指、端子和通信設備主板”發明專利權。華為公司把三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合理開支50萬元。
“本案中,侵權產品有多個型號,銷售地域在多個國家,取證尤為艱難。”原告代理人說。
審判過程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積極運用當事人提供的由證券交易平臺披露的相關數據,以及行業平均利潤,并考慮到侵權行為的規模較大、涉及區域較廣,不拘泥于法定賠償的上限,在全面審查的基礎上,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確定,依法加大賠償力度。
如何確定賠償數額?“華為公司提交的侵權產品的海關出口數據、三被告關聯母公司財務報表中的營業利潤率等證據表明,三被告因侵權獲利顯超法定賠償最高限額。”據該案主審法官劉宏介紹,法院在現有證據難以精確計算三被告侵權獲利的情況下,適用裁量性賠償原則,綜合考量三被告關聯公司財務報表數據、行業平均利潤率等因素,特別是涉案專利在光伏新能源領域的較高市場價值,全額支持了華為公司提出的訴訟請求額。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范圍,三被告通過技術指導、代工、開拓銷售渠道等分工合作關系,形成共同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當前激烈的國際競爭面前,知識產權審判必須加大對新興產業、重點領域、重要產品、關鍵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力度。”黎熾森說。
2020年初,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印發實施了關于全面加強訴訟禁令(行為保全)措施的有關意見,對具有較高知名度或較高市場價值的知識產權,涉及創新度高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涉及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科技核心領域、戰略領域、前沿領域的知識產權,加大行為保全的適用力度。
此裁決結果彰顯了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在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提升中的“頭雁效應”,彰顯了法院全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政策,為該行業技術的持續創新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科技日報記者:葉青
編輯:張爽
審核:王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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