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海南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海口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一周年新聞發布會,會上,海口知識產權法庭向社會各界公布典型案例,通過以案說法,釋明著作權、商標權等方面相關法律規定,為促進社會公眾自覺保護知識產權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案例1 未經授權收錄他人作品海口一公司賠了16200元
福州中久華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海南萬星陽光城娛樂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權糾紛一案,中久華飛公司系涉案《一百天一千年》等案135首作品的版權人,萬星陽光城公司沒有事先取得權利人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場所內點唱機上完整地收錄了涉案135首作品,侵犯了中久華飛公司的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
一審判決萬星陽光城公司停止在其經營場所放映涉案的135首音樂電視作品,并從曲庫中刪除前述音樂電視作品,賠償中久華飛公司經濟損失(包括合理費用支出)20250元,駁回中久華飛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經二審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萬星陽光城公司停止在其經營場所放映中久華飛公司享有著作權的135首涉案音樂電視作品,并從曲庫中刪除前述音樂電視作品,向中久華飛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6200元。
本案是海口知識產權法庭成立后,首例當事人使用可信時間戳取證的案例。
案例2 食用鹽外包裝“長得很像”江蘇一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海南省鹽業總公司與江蘇金橋制鹽有限公司、海口方韋物流有限公司、海南韋方鹽業有限公司、李某蓉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鹽業公司與金橋公司均是從事食用鹽的生產、銷售企業。金橋公司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的包裝與鹽業公司的碘鹽包裝相似,鹽業公司訴至法院,請求立即停止侵害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并在影響范圍廣的報刊上發布致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后取得的作品證書不能對抗鹽業公司對其碘鹽包裝上大廚師圖案的在先使用權。金橋公司作為大型的食鹽生產、銷售商,在進駐海南市場后,使用與鹽業公司相近似的包裝,其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此,法院判決:限金橋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碘鹽產品上使用與鹽業公司生產、銷售的“生命之花”加碘食用日曬鹽相近似的包裝、裝潢行為,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鹽業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費用共計70萬元;限韋方公司、李某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侵犯鹽業公司“生命之花”加碘食用日曬鹽包裝、裝潢相近似商品的行為;駁回鹽業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例3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案三人分別獲刑
李某潮、曹某團、葉某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被告人李某潮、曹某團、葉某文分別向案外人黃某洲購買“紅塔山”“云煙”等品牌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后,三被告人均將購得的假煙對外加價出售。李某潮、曹某團、葉某文銷售的數額分別為163000元、156130元、96450元。
被告人李某潮、曹某團、葉某文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進行銷售,銷售金額較大,其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三被告人的家屬均替其向公安機關上繳違法盈利款,均可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法院認定三被告均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潮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判處曹某團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判處葉某文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
案例4 銷售與注冊商標相同圖案的鞋子海口一鞋店賠了1萬元
斐樂體育有限公司與海口美蘭搖滾族休閑鞋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海口美蘭搖滾族休閑鞋店(以下簡稱搖滾族鞋店)未經商標注冊人及斐樂公司的許可,銷售與注冊商標相同圖案的鞋子。斐樂公司在搖滾族鞋店公證購買該商品后,遂訴至法院。
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決:搖滾族鞋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斐樂公司享有的第163333號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銷售行為;限搖滾族鞋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斐樂公司經濟損失、商譽損失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10000元;駁回斐樂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涉案的第163333號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商標局認定“在其他商標違法案件中給予該商標馳名商標保護”。斐樂公司經授權取得上述注冊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和維權的權利。法院通過判決侵犯上訴注冊商標權的個體工商戶承擔賠償責任,使個體工商戶能夠樹立守法經營的意識,同時向其他經營者亮起“警示牌”。
案例5 銷售侵犯享有著作權的產品海口一商行賠1.5萬元
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訴海口龍華益智島貿易商行著作權侵權糾紛案。海口龍華益智島貿易商行未經萬達公司的許可,銷售的“海底小縱隊”玩具外包裝上印有的多個玩具形象與萬達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巴克隊長》《皮醫生》《呱唧》卡通人物形象近似。萬達公司認為益智島商行侵害了其對上述美術作品享有的著作權,訴至法院。
益智島商行作為玩具批發店,未經萬達公司的許可,銷售侵犯萬達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產品,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等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限益智島商行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呱唧》《海底小縱隊標識》《巴克隊長》《皮醫生》著作權的行為;限益智島商行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萬達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萬元;駁回萬達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具有涉外因素,英國“VAMIRE SQUID PRODUCTIONS LIMITED”(有限責任公司)享有《海底小縱隊標識》等美術作品在全球范圍的著作權。萬達公司取得上述美術作品著作權的獨占許可使用權和維權的權利。智島商行未經萬達公司的許可,銷售的“海底小縱隊”玩具與涉案美術作品卡通形象相近似,構成侵權。
案例6 銷售的“六神”花露水系侵權商品三亞一商行賠1萬元
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與三亞岳草吾百貨商行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家化公司認為岳草吾商行銷售的“六神”花露水系侵權商品,其行為侵犯了家化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故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岳草吾商行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侵犯家化公司第1116603號“六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岳草吾商行經營者岳草吾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家化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000元;駁回家化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六神”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判決立足商標侵權事實,詳細分析被訴產品性質、侵權程度、合法來源抗辯等問題,依法確定侵權責任,酌情賠償數額,充分彌補權利人損失,發揮法定賠償對侵權行為的威懾作用。(記者 王天宇)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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