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奧特曼”系列的日本境外使用權問題,“奧特曼”形象的最初創作者日本圓谷株式會社(下稱圓谷公司)與UM株式會社(下稱UM公司)及泰國人辛波特的糾紛已持續20余年。日前,圓谷公司與UM公司在美國提起的著作權相關訴訟,取得了決定性進展。
3月10日,圓谷公司在官網發布了通知。通知提到,2018年4月18日,關于圓谷公司與UM公司的著作權相關訴訟糾紛,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中央區地方法院下達了判決,全面支持了圓谷公司關于UM公司提供的1976年的合同書不具有真實性的主張,支持了圓谷公司在日本境外亦享有開展基于“奧特曼”形象的作品和商品的一切權利。對此,UM公司提起上訴。2019年12月5日,美國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經審判,駁回了UM公司的上訴,并判令UM公司向圓谷公司清償侵權損害賠償及訴訟費400萬美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據了解,圓谷公司代表人圓谷皋于1976年與泰國人辛波特簽署了一份授權合同,這份授權合同的真偽一直是系列訴訟糾紛的爭議焦點。在泰國,法院支持了圓谷公司關于合同文書系偽造的主張;在中國,泰國實施的鑒定結果未通過訴訟程序審核,法院判定圓谷公司敗訴。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針對中國廣州藍弧動畫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藍弧公司)從UM公司處獲得授權,改編制作《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并發行上映之事,圓谷公司已對藍弧公司等6被告提起訴訟,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但在2020年2月17日,被告方之一的霍爾果斯魚子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其全面承認圓谷公司的所有主張,并已與圓谷公司達成和解。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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