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關于統一地理標志認定的要求,加強地理標志保護,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現就《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見:
1.電子郵件:pgi@cnipa.gov.cn
2.傳真:010-6208317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郵編100088(請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地理標志”)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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