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酷網絡公司)訴“圖解電影”平臺的運營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蜀黍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蜀黍科技公司提供“圖解電影”圖片集的行為構成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
原告享有涉案劇集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圖解電影”為一款在線圖文電影解說軟件,以“十分鐘品味一部好電影”為口號,將電影、影視劇制作成圖片集。因認為“圖解電影”軟件未經許可提供了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連續圖集,基本涵蓋了劇集的主要畫面和全部情節,優酷網絡公司將“圖解電影”平臺的運營方蜀黍科技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劇集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告實施的被控侵權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被告如果構成侵權,是否應承擔原告主張的民事責任。
原告優酷網絡公司訴稱,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統稱涉案劇集)是一部優秀影視作品,由其花費巨額成本取得了涉案劇集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維權權利。在授權期內,原告發現運營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在其開發運營的“圖解電影”平臺上的劇集欄目中提供涉案劇集的連續圖集,基本涵蓋了涉案劇集的主要畫面和全部情節,認為其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對此,被告蜀黍科技公司辯稱,“圖解電影”平臺是一個用戶自行上傳信息的分享平臺,是信息存儲空間,平臺有聲明要求上傳的內容必須合法合規,盡到了平臺注意義務。另外,視頻播放通常一秒就有24幀畫面,“圖解電影”并非連續使用圖片,不會對視頻造成直接的侵權,并且“圖解電影”是圖片和文字結合的再創作,核心在文字本身。作者觀劇后的文字分享,需要有圖片配合陳述,且300多張圖如果連續播放僅能播放幾秒鐘,對整個視頻來說,屬合理引用行為。
法院認為,本案原告優酷網絡公司基于授權獲得涉案劇集專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權利來源鏈條清晰完整,被告蜀黍科技公司對原告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事實不持異議。因此,原告享有涉案劇集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有權就涉案劇集主張權利。
提供涉案圖片集的行為構成提供作品的行為
在這個案件中,被告主張其改變了涉案劇集作品原有的表現形式,提供的是圖片集而并非視頻本身,300多幀的圖片連續播放僅構成幾秒鐘的視頻,因此,提供“圖解電影”圖片集的行為并非提供涉案劇集類電作品的行為。
對此,法院審理認為,《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的“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行為,不應狹隘地理解為向公眾提供的是完整的作品,因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的表達,只要使用了作品具有獨創性表達的部分,均在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控制范圍。涉案劇集是連續動態的影視畫面,而涉案圖片集是靜態圖片,雖然兩者表現形式不同,但判斷是否存在提供作品的行為,關鍵需要考察涉案圖片集是否使用了涉案劇集具有獨創性的表達。
本案中,涉案圖片集過濾了涉案劇集的音效內容,截取了涉案劇集中的382幅畫面,其截取的畫面并非進入公有領域的創作元素,而為原涉案劇集中具有獨創性表達的部分內容,因此,提供涉案圖片集的行為構成提供作品的行為。
那么,被告是否直接實施了提供作品的行為,還是僅提供了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法院認為,雖然涉案圖片集由網絡用戶第三人上傳,但是被告在明知影視類作品具有較大市場價值、不大可能授權給普通用戶的情況下,仍設置網站專供普通用戶獲取影視資源圖片集,吸引、教唆用戶實施上傳行為,且與用戶之間存在關于涉案圖片集利益分享等緊密關系,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構成共同提供涉案圖片集的行為。
涉案圖片集不屬于合理引用
素材來源是否合規,是否超出合理使用的范疇,這是影視解說視頻糾紛爭議的一個關鍵點。《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創作人員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絡原創試聽節目做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近兩年,短視頻發展紅火,但版權隱憂卻一直存在,比如“長拆短式侵權”(把長視頻裁剪成短視頻)、畫中畫、微加工轉發等。
對于被控侵權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這一問題,法院認為,雖被告抗辯稱,按照一般類電作品每秒24幀計算,涉案圖片集僅“引用”了原作品0.5%的畫面內容,但合理引用的判斷標準并非取決于引用比例,而應取決于介紹、評論或者說明的合理需要。本案中,涉案圖片集制作目的并非介紹或評論,而是迎合用戶在短時間內獲悉劇情、主要畫面內容的需求,故不屬于合理引用。
法院在酌定原告方的經濟損失時,考慮了如下因素:涉案劇集知名度較高、侵權行為發生時間尚處相對的市場熱播期;侵權行為持續時間較長,但被告及時刪除了侵權內容;被告網站中所顯示的觀看、播放數量。綜合以上信息,法院判決被告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向原告優酷網絡技術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并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本案典型意義在于,第一,此案是全國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制作成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第二,此案明確了影視市場商業化開發和合理使用的邊界。
作者:趙新樂 楊柳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發布時間:2019年8月15日
文章來源:國家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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