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休閑時間愈益呈現出碎片化特征的今天,抽空戴上耳機聽一段心儀的有聲書,不啻為一種美妙的享受。然而,許多人恐怕很少想過,自己隨意下載、傳播相關有聲書的行為,很可能涉嫌侵權,抑或在為侵權者捧場。
《視聽節目著作權司法保護實務綜述及大數據分析白皮書(2013—2017)》顯示,2013年至2017年間審結的視聽節目著作權糾紛案件中,侵權糾紛案件數量最多,占案件總數的99.11%。這其中,增長速度最快的侵權糾紛就包括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一部作品經由紙質出版之后,再以有聲書形式通過網絡途徑廣泛傳播,固然可以更好地滿足不同受眾的文化消費需求,但不得不指出的是,這些作品的面世,其間往往凝聚了著作權人大量的心血,如若任由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遭致侵害,顯然不利于保護其創作熱情,不利于優秀原創作品更多地涌現出來。況且,這也與我國當前力倡的版權保護現實相悖,與法治環境的建設現狀格格不入。
在此意義上,亟須盡快規范有聲書市場,有效防控種種侵權現象。通常情況下,有聲書的下載、傳播需要通過相應的網絡平臺進行,因此,責任首先在于有聲書平臺,其必須切實履行好嚴格把關之責。除此之外,著作權人自身維權意識不足也是一個方面。很多著作權人要么疏于維權,要么就是雖有意維權,卻囿于相關法律知識的欠缺而無從維權。為此,一方面,著作權人要有意識地多學習掌握一些版權法規知識,必要情況下可求助于法律專業人士;另一方面,與著作權人作品相關出版社、文著協等機構也應挺身而出,以專業機構的力量為著作權人有效維權提供堅實后盾。
此外,針對近年來一些侵權機構在與著作權人打交道過程中打法規“擦邊球”的情況,有些防范細節尚需注意。比如,有業內人士指出,著作權人在與合作者訂立合同時,應該明確約定好具體的授權種類、傳播的媒介和使用方式以及具體的版權收益等。
作者:周慧虹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發布時間:2019年6月17日
文章來源:國家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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