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1】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關于發布2024年度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警示案例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單位:
依照國家知識產權局2024年度“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相關要求,市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我市代理行業警示案例編制工作。經市知識產權局2024年度第16次局長辦公會審議,確定發布1個專利代理違法警示案例。請各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做好警示案例推廣,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推動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4年10月29日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警示案例
重慶某知識產權運營有限公司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與企業簽訂《項目咨詢顧問服務合同》、《專利服務合同》、《知識產權服務協議》等具有專利代理內容的合同或協議,通過轉委托有資質代理機構代寫專利申請文書、安排員工使用委托企業賬號提交專利申請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專利申請代理服務。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共為重慶、貴州等地共計20家企業代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91件,其中54件為免費協助提交資料,14件未收到代理費用且當事人不再索要代理費用,23件收到代理費用。扣除已繳納稅費、官費和主動退款,當事人違法所得為33711.98元。
辦案機關經過調查認定,當事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了未經許可代理專利的違法行為。依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33711.98元,并處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33711.98元,以上合計罰沒67423.96元。
【警示意義】
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接受委托人委托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無論其后續代理行為實際實施人是否具有資質,均不改變違法行為的性質。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存在,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可能導致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進而影響到整個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通過發布警示案例,重慶市知識產權局展示了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決心和力度,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激發創新主體的創新活力,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重慶市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