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培育一批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單位,根據《重慶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和《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現就申報2024年度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為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所屬產業符合我市重點發展產業方向。
(二)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或具有完善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三)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商標、軟件著作權或其他類型的自主知識產權。
(四)定期開展核心產品或關鍵技術的知識產權風險測評,形成較為成熟的知識產權侵權預警和風險防控機制。
(五)未被納入“信用中國(重慶)”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
二、項目實施內容及績效目標
按照企業不同類型,示范創建設置技術研發和生產制造類、商貿流通類等二類項目。項目實施周期為一年。
(一)技術研發和生產制造類
1.知識產權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創新示范。圍繞企業核心產品或關鍵技術,完善風險監測、預警、測評等策略,形成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各環節相互銜接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體制機制。
2.知識產權糾紛應對體制機制創新示范。妥善應對知識產權糾紛,強化組織創新、管理創新,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形成高效組織、快速響應、科學應對的知識產權糾紛處置體制機制。
3.知識產權糾紛防范化解能力提升示范。合理運用專利策略開展專利布局,新增發明專利申請2件及以上或新增PCT專利申請1件及以上。
(二)商貿流通類
1.知識產權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創新示范。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制度,貫徹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等,完善知識產權商品準入、索證、檢查、糾紛調解等機制。
2.知識產權糾紛應對體制機制創新示范。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與日常管理制度銜接機制,探索完善知識產權糾紛發現、識別、響應等制度。綜合運用協商、調解、仲裁、裁決、訴訟等多種策略處置知識產權糾紛。平臺類商貿流通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訴快速處置機制。
3.知識產權糾紛防范化解能力提升示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自律,開展知識產權正版正貨承諾活動等。平臺類商貿流通企業完善入駐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培養,大力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和培訓,培育知識產權保護典型商戶。
三、申報程序
(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填報相關材料,由所在區縣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初審后,向市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申報書;(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資料真實性承諾書;(4)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組織評審。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以開展現場調查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三)結果公示。擬資助對象名單在市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知識產權局按程序撥付項目資金。
四、有關事項
(一)對被列入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的承擔單位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10萬元。
(二)項目立項后,我局根據項目實施內容及績效目標、企業申報材料中提出的具體目標任務,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項目實施期滿,市知識產權局組織進行項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按照我局項目管理規定處理。
(三)本項目產生的專利導航、分析評議、風險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報我局其他財政資金資助項目。
(四)申報單位將《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申報書》(附件)及其相關證明材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簡裝成冊,同時提交pdf格式的申報材料電子檔,于2024年5月20日前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處,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申報書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
(聯系人:葉老師,程老師;聯系電話:67517071,67511089;地址:江北區五簡路9號2414室;郵箱:826397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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