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經信發〔2023〕110號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獨角獸、瞪羚企業
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市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全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和《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培育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3〕13號)等文件要求,加快育成一批獨角獸、瞪羚企業,根據《高成長企業分類導引》(GB/T 41464-2022),結合我市實際,擬組織開展2024年度獨角獸(含潛在、下同)、瞪羚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我市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并滿足《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
二、認定流程
(一)自主申報。
1.企業申報。企業自主填寫《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參考附件4,紙質件3份、電子件1份)加蓋企業公章,報送至轄區經信部門。
2.區縣初審。各區縣經信部門牽頭組織,對申報企業的材料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核實,形成推薦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文件、審核推薦名單匯總表(詳見附件3)加蓋公章,連同企業申報資料(紙質件2份、電子件1份)一并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產業金融處。區縣自行備份留存企業申報資料。
(二)部門推薦。
市級有關部門可根據主管的行業領域,對標申報條件,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報送相關資料,并對推薦企業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實,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文件、審核推薦名單匯總表加蓋部門公章,連同企業申報資料(紙質件2份、電子件1份)一并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產業金融處。
(三)審查認定。
市經濟信息委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相關專家對各區縣經信部門、市級有關部門推薦的企業進行獨立評審。
(四)榜單發布。
根據評審情況,形成擬認定獨角獸、瞪羚企業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市經濟信息委將擇期發布2024年度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榜單。
三、其他事項
(一)各區縣經信部門應落實專人推動獨角獸、瞪羚企業申報認定工作,加強宣傳動員和指導,加強與轄區金融監管、科技、商務等部門溝通協商,積極組織開展摸底調查,引導轄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申報,并及時做好企業資料審核工作。
(二)電子件統一為PDF格式,由區縣經信部門或市級部門收集匯總后,通過“E-mobile”或聯系郵箱rzfwc2023@163.com反饋至市經濟信息委產業金融處。
(三)企業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經認定的獨角獸、瞪羚企業有效期為3年,獨角獸企業上市自動退出資格。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附件:1.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申報條件
2.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申請表
3.2024年度重慶市獨角獸、瞪羚企業審核推薦名單
匯總表
4.佐證資料清單(參考)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3年12月15日
文章來源: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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