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科技、財政、稅務、商務、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和《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及《重慶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渝科局發〔2020〕4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的要求及規定,決定組織申報2023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符合《認定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企業法人。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三、申報程序
1.企業注冊登記。按照《認定辦法》第八條,自我評價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通過“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提交至重慶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認定辦公室”)。認定辦公室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2.企業提交材料。注冊成功的企業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報《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及上傳相關申報材料,同時報送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和數據光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
3.區縣初審推薦。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商務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核查申報企業是否列入信用中國(重慶)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檢查《申請表》是否完整、信息與相關證明文檔是否一致、是否加蓋企業公章以及其他問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申請表》主管部門推薦意見一欄加蓋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公章。
4.區縣報送材料。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填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推薦匯總表》并加蓋公章,連同企業提交的紙質材料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報送至市科技局1505室(聯系人:劉醫勤;聯系電話:67606458)。
四、工作要求
1.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主動會同當地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加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做好對申報企業的業務指導與培訓,提高申報質量。
2.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察和監督,堅決防止和杜絕弄虛作假,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償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
3.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表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
附件:1.《重慶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渝科局發〔2020〕43號)
2.申報材料要求及清單
3.企業注冊登記表
4.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
5.2022年度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
6.2022年度企業總收入匯總表
7.2022年度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匯總表
8.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推薦匯總表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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