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發保字〔2022〕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司法廳(局):
行政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渠道,行政裁決是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工作,對加強和規范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重點做好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等方面行政裁決工作。《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相繼提出,發揮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加強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履行中央賦予的統籌推動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職能,做好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裁決頂層設計、制度完善、統籌部署、試點建設等工作,提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各地按照部署要求,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作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不斷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創新行政裁決方式,提升行政裁決水平。特別是北京、上海、遼寧、安徽等第一批和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地區,扎實推進試點任務,不斷形成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取得積極成效。2021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征集工作,并聯合司法部向全國推介了13個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發揮了很好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2022年1月,為進一步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組織報送工作,在各地總結、報送及推薦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司法部遴選了新一批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這批經驗做法切合實際、各有特色、務實管用、操作性強,主要從完善行政裁決制度、細化行政裁決程序規定、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機制、創新行政裁決工作方式、加強行政裁決能力建設等方面,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經驗做法,具有很好的代表性,也充分展現了近年來我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實踐成果、創新經驗,為各地推進行政裁決建設工作拓寬了創新發展的思路、樹立了學習借鑒的樣板。
現對“北京構建行政裁決‘庭前詢問、書面審理、當庭裁決’相結合審理模式”等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予以推介。各地要認真學習借鑒,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工作模式,不斷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能力水平。要以此次典型經驗做法推介為契機,持續加大工作力度,高質量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工作。要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努力形成開拓創新、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行政裁決工作支撐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能力提升,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貢獻力量,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附件:第二批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司法部辦公廳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第二批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一、北京構建行政裁決“庭前詢問、書面審理、當庭裁決”相結合審理模式。北京積極構建以“庭前詢問”為基礎,“書面審理”“當庭裁決”相結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審理模式。一是創新“庭前詢問”審理模式。口頭審理前組織侵權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組織舉證質證,歸納爭議焦點,提高審理效率。二是探索“書面審理”模式。根據庭前詢問情況,對于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案件,不再組織口頭審理,直接作出行政裁決。三是構建“當庭裁決”審理機制。在案件事實清楚前提下,口頭審理結束后直接進行合議,并當庭宣布裁決結果。北京通過“庭前詢問、書面審理、當庭裁決”相結合審理模式,將復雜案件辦理周期壓減至不到2個月,有效提高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辦理效率,充分體現了知識產權行政保護便捷、高效等特點。
二、河北石家莊改革創新行政裁決結果運用。河北石家莊從行政裁決結果的制度規制、精細應用、差異監管三方面下功夫。一是行政裁決結果制度規制。加速裁決結果送達,對當庭宣布結果的當庭送達,對地域較集中的以基層局為單元集中送達。公示內容制式化提升公示時效,要求5個工作日內在門戶網站公示。二是行政裁決結果精細應用。建立裁決結果推送臺賬確認制,將裁決結果向基層推送實現與監管無縫銜接。依據裁決結果對存在侵權行為的行業、市場主體、產品類別等分析研判監管重點,鎖定重點領域和環節開展專項整治。三是行政裁決結果差異監管。對認定侵權成立與重復侵權的,實施重點監管,并對符合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在重點監管期間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自2021年以來,石家莊共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1091件,行政裁決結果的創新運用,強化了中小微企業、支柱產業保護,較好地維護了市場秩序。
三、遼寧率先將行政裁決納入地方性法規。2021年7月,遼寧通過《遼寧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率先將行政裁決相關條款納入地方性法規。一是明確將“處理”表述調整為“行政裁決”,并建立行政裁決先行調解制度。《條例》規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管理部門應當依當事人請求,依法對知識產權糾紛作出行政裁決。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管理部門對知識產權糾紛作出行政裁決前,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行政裁決”。二是建立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條例》規定,“建立知識產權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確認知識產權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審查,并作出是否確認的決定”。三是完善行政裁決配套制度。印發《遼寧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細化行政裁決程序與規定,與省市場監管局、省高院簽訂合作協議,加強知識產權行政裁決與司法保護有機銜接。
四、上海打造“三位一體”行政裁決工作機制。上海打造簡化程序、調解先行、銜接司法“三位一體”行政裁決工作機制,加快建設專利行政保護快通道。一是簡化行政裁決辦案程序。受理階段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口頭審理前經當事人陳述和書面質證的,采用書面審理模式直接作出裁決決定。聯合國家局開展專利侵權與專利確權聯合審理并當庭作出決定。二是開展行政裁決先行調解。對事實簡單、爭議較小案件,在案件審理前,引導雙方當事人先行調解。在先行調解基礎上,進一步運用司法確認途徑,打造“行政裁決—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快保護通道。三是建立行政裁決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與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建立“司法—行政”案件轉辦機制。推動法院落實行政裁決告知制度,當事人可自行選擇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裁決途徑解決專利侵權糾紛。上海通過簡化程序、調解先行、銜接司法“三位一體”行政裁決工作機制,不斷提高行政裁決案件審理效率,充分發揮了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重要作用。
五、江蘇建立行政裁決規范化培訓體系。江蘇積極推進行政裁決培訓規范化、體系化建設,提升全省行政裁決辦案能力水平。一是增加培訓經費投入。年均投入100余萬元開展行政裁決業務培訓。規范化建設試點期間共舉辦8期行政裁決執法人員培訓班,累計培訓870余人。二是精心設計培訓課程。分線上、線下兩方面設計培訓課程,學員完成網絡自學并通過在線考試后方可進入面授培訓。線上課程以知識產權相關基礎知識為主,面授課程涵蓋專利侵權判定標準、行政裁決辦案指南等實務課程。三是提供培訓教材支撐。精心編著出版《專利商標行政執法實務》,為行政裁決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提供規范化、體系化教材支撐。四是嚴把培訓質量關。嚴格精選授課專家,組織培訓效果測試,培訓結果及時反饋學員單位。建立培訓師資庫,實行授課師資動態管理。江蘇通過建立行政裁決規范化培訓體系,全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能力顯著提升,試點期間累計受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8225件,其中,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984件。
六、江蘇南京暢通行政裁決案件受理渠道。江蘇南京針對行政裁決工作受疫情影響現狀,積極暢通案件受理渠道,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一是暢通常規受理途徑。通過業務培訓提升“12315”熱線人員專利侵權糾紛投訴舉報處理能力,安排專人加強受理電話接聽、咨詢信函處理,提升常規渠道受理效率。二是拓展線下受理通道。依托覆蓋全市13家維權援助分中心、186個商業秘密保護維權示范點以及知識產權實踐基地、知識產權保護聯盟等多元載體,及時受理裁決請求。三是推進線索網上受理。在市局官網設置“專利侵權糾紛受理”專欄,在市局和市保護中心微信公眾號發布受理信息,利用網絡自媒體關注多、傳播快等特點廣泛收集線索。四是強化與司法仲裁聯動。在市法院調解室、市仲裁院安排專人駐點,積極宣傳行政裁決效率高、成本低等優勢特點,鼓勵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裁決解決糾紛。2021年,全市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較2019年增長了4倍,案件質量也同步大幅提升。
七、浙江率先運行“互聯網+”行政裁決數字化系統。浙江率先運行“互聯網+”行政裁決數字化系統,不斷降低維權成本。浙江在全國率先打造并運行“互聯網+”行政裁決數字化系統,實現行政裁決案件全流程網上辦理,當事人維權“不用跑”。一是在線申請維權。請求人通過數字化系統,在線提交請求和證據材料,并可在線跟蹤案件辦理狀態。二是在線審核辦理。維權請求實時流轉至裁決機構在線立案審核,并實時提醒各環節辦理人員,審核后,依法向雙方當事人在線推送立案通知書等文書,并實時通知其查收。三是全程在線審理。被請求人可以在線提交答辯書,并實時推送至請求人,辦案人員在線上傳調查取證材料,并可通過視頻審理系統在線口審,在線生成口審筆錄并送達雙方當事人實時在線簽字確認。四是結果在線反饋。行政裁決作出后,在線送達并實時通知雙方當事人簽收,實現“立、審、裁”線上閉環。目前,浙江已通過該系統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184件,辦案周期平均縮短30%。同時,浙江大力推動縣級局辦案,縣級局共對56件專利侵權糾紛做出行政裁決,線上線下齊發力,暢通權利人維權渠道,知識產權保護滿意度提高至84.87分。
八、安徽打出行政裁決制度建設組合拳。安徽以 “誰來裁、裁得準”為重點打出行政裁決制度建設組合拳。一是出政策明職責。《安徽省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明確“縣級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請求依法作出行政裁決”。二是印方案推創新。印發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建設實施方案,在合肥等地探索建立行政裁決先行調解機制,在宣城等地推廣行政裁決案件線上口頭審理,在阜陽等地開展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試點工作。三是重規范提質量。印發《關于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徽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建立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和行政裁決告知制度。修訂《安徽省專利行政裁決工作手冊》,統一辦案程序和實體標準,規范行政裁決辦案工作。四是定辦法嚴考核。印發《安徽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檢查考核辦法》,將行政裁決辦案量和結案量等納入知識產權考核指標,壓實屬地責任。2021年安徽共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1495件,辦案周期較法定期限縮短近1/3。
九、山東泰安建立行政裁決三級聯動處置機制。山東泰安創建市縣所三級聯動處置機制,夯實基層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基礎。一是市局牽頭,定規范抓質量。制定出臺《泰安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范》,通過培訓、設立咨詢專線(微信群)、集體會商討論等第一時間解答基層咨詢,采取市級核審和擔任合議組組長等加強質量把控,確保裁決結果公平公正。二是縣級局主辦,強責任抓落實。根據市局委托授權,全程參與轄區內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裁決,具體負責詢問、現場檢查、固定證據等執法環節,做實做細裁決前基礎工作,獨立組織或邀請市局執法人員參與合議組開展行政裁決。三是基層所協助,廣宣傳拓案源。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站,廣泛宣傳行政裁決工作,及時發現案件線索,協助受理、調查和送達裁決文書。山東泰安通過市縣所三級聯動處置機制實施,有效拓展了案源,提升了裁決能力,2021年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量同比增長2倍以上。
十、湖北構建“四位一體”行政裁決政策協同機制。湖北構建“四位一體”政策協同機制推進行政裁決試點建設。一是強化頂層設計。《關于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等將“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建設”列為全省十四五重要工作任務高位推進。二是完善銜接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要求持續推進行政裁決與司法銜接、行政裁決與司法標準統一、在線訴調對接等工作。三是細化程序規定。全國首家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印發行政裁決實施辦法,創新突破尚無明確規定內容,明確可以在轄區內統籌調配辦案力量、追加被請求人或第三人、無爭議事實無需再次舉證等。四是健全支撐體系。制發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對技術調查官職能定位、選任管理、工作規則等進行規定。近兩年,湖北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2918件,辦理案件實現量質齊升。
十一、湖南全域推進行政裁決試點建設。湖南通過省內分批試點、以點帶面等方式,在全省全面推進行政裁決試點建設,整體提升行政裁決能力水平。一是充分發揮政策法規引導推動作用。出臺《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從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平臺建設、檢驗鑒定水平提升、高新技術運用、能力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指引。同時將行政裁決案件辦理納入全省績效考核機制和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二是以點帶面分批推進行政裁決試點建設。按照省局支持指導、市州局配套“1∶1”推進方式,實現全省各市州行政裁決試點建設全覆蓋。依據《湖南省專利條例》,將行政裁決權限縱向下放至全省122個縣市區,有效拓寬試點范圍。三是加強專業技術人才支撐保障。在全省探索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選聘首批技術調查官30名。連續2年培養全省320名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業務骨干取得行政執法證件。2021年,湖南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數量較2020年增長50%。
十二、廣東廣州建立行政裁決書面審理機制。廣東廣州創設“書面質證+裁決前告知”模式推進行政裁決書面審理機制落地。一是明確適用條件。通過明確專利類型,細化證據材料要求,結合雙方陳述、答辯意見及辦案部門現場勘驗,預判雙方爭議大小及證據充分程度,為審理查明案件事實提前把脈。二是規范書面質證程序。無需當事人出庭辯論,給予當事人15日質證期,確保其充分發表質證意見、侵權比對意見等,切實維護當事人案件審理參與權。三是裁決前告知。書面審理后作出行政裁決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裁決的事實、理由、依據和結論,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和異議權。四是合議后裁決。結合當事人對裁決前告知書意見,再次合議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依法作出行政裁決,實現當事人有痕無形參與書面審理全流程。廣州通過建立書面審理機制,積極探索案件“繁簡分流”,已書面審結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11件,最短結案周期較法定期限縮短約50%。
十三、重慶打造“快調+速裁+精審”行政裁決模式。重慶通過市區縣聯動、跨部門協同,打造“快調+速裁+精審”三梯次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模式。一是快速調解。設立區縣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0家,聘請調解員136人,將專利侵權糾紛化解在基層。2021年,調解專利侵權糾紛案件573件。二是迅速裁決。打破行政級別界限和人員編制限制,成立行政裁決綜合辦公室,從市、區縣兩級遴選執法骨干共同組成合議組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制定《重慶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指引》,推行立案登記制、書面審理制和無爭議事實記載制,不斷縮短辦案周期。三是精準審理。選任行政裁決技術調查官協助查明技術事實。遴選10個區縣開展技術調查官試點,通過“專班+專人+專案”方式,建立職責清晰、運轉高效的行政裁決案件精準審理工作體系。規范化建設試點期間,重慶辦理的多起案件入選重慶市行政執法優秀典型案例和全國專利行政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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