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地理標志已成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助推器。但是,個別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提交地理標志申請時,為謀求不當利益,偽造申請證據,不僅增加了行政確權成本,更破壞了公平健康的競爭環境。為進一步規范商標代理市場秩序,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各地嚴厲打擊商標代理偽造地理標志申請證據行為,截至目前已立案處罰3起案件。
四川某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下簡稱四川某公司)代理“關門紅梅”地理標志商標申請過程中,對《南江縣志》進行篡改;河北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下簡稱河北某公司)代理“邱縣杏鮑菇”地理標志商標申請過程中,對《邱縣志》進行篡改;韶關某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韶關某公司)代理“韶關三角魴”和“韶關鳙魚”地理標志商標申請過程中,對《韶關年鑒(1996—2000)》、《韶關年鑒(2009)》和《韶關市志(1988—2000)》進行篡改。上述三家商標代理機構將篡改后的材料作為證據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經機構所在地的商標執法部門調查取證,依法對四川某公司處警告和4萬元罰款;對河北某公司處警告和4萬元罰款;對韶關某公司處警告和2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罰款行政處罰。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最高標準、最強措施、最嚴要求,繼續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進一步凈化商標代理市場,促進商標代理行業規范發展。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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