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據
重慶作為國務院確定的六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之一,承擔了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和質物處置機制的改革任務,這項改革的具體任務是“健全政府引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 號)《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方案(2021—2023年)》相關要求,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背景
從前期調研了解的情況看,風險分擔機制、壞賬補償機制、質物處置機制是銀行金融機構普遍關心關注的問題,也是當前制約我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提質的關鍵一環。總體看,現有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措施還存在支持手段有限、支持力度不夠等問題,需要制定系統的、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政策環境。市知識產權局在學習借鑒相關兄弟省市先進經驗和成熟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會同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若干措施》(以下簡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11條”),切實解決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
三、主要內容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11條”圍繞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助降本、盡職免責等關鍵環節,搭建政銀企協同推進平臺和工作機制,從增信、減負、產品和服務創新三個方面著力,整合財政、人行、銀保監、知識產權等相關部門支持政策,提出了11條扶持舉措,努力實現我市質押融資金額、項目數及惠及企業數穩步協調增長,推動科創企業更好運用知識產權金融工具真正獲得創新紅利和政策紅利。
在增信方面,構建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銀行4:2:2:2的風險分擔機制,對融資擔保機構符合條件的單戶1000萬元以內、擔保費率1.5%以下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損失,按規定給予風險代償補償;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機制,對融資擔保機構符合條件的單戶1000萬元以內、費率1.5%以下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業務,市級財政按規定給予1-1.3%擔保費補貼;同時,提出了運用央行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質押貸款盡職履責免責等措施。
在減負方面,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費、保險費補助給予50%的補貼。
在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方面,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全鏈條,建立授權、授信、盡職免責“三張清單”金融服務機制,以知識產權為核心指標評價企業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優化審貸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港灣;建立符合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信貸審批制度和利率定價機制,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基層機構,可不作為內部考核評價的扣分因素;搭建雙向對接平臺,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白名單”雙向推送機制;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加大金融機構獎補力度等5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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