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金庸迷”閱讀電子書時動起了歪腦筋,與打印店“聯手”做起了非法制售盜版書的生意。
近日,重慶市沙坪壩法院判決了一起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刑事案件,主犯沈某因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5萬元。沈某酷愛閱讀武俠小說,是別人眼中忠實的“金庸迷”。2017年,沈某將在網絡上搜索到的金庸武俠小說電子書進行校對、排版,并委托劉某等人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某打印店內將排版后的電子書印刷、裝訂成冊,沈某再在印刷成本基礎上加價出售給他人。沈某盜印的書籍為《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倚天屠龍記》、《天龍八部》等全套十二部共計36冊金庸作品。2017至2018年,沈某以精裝本每套1440元、平裝本每套1080元的價格委托劉某印刷,然后按精裝本每套1980元、平裝本每套1440元在社交平臺“書友群”中出售,共出售了200套。2019年上半年,沈某又以平裝本每套2100元、精裝本每套2700元售賣了盜印的金庸小說119套。2020年,沈某為銷售又委托劉某印制金庸的成套小說200套,并預付了部分印刷費。
審理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沈某在未取得專有使用權人廣州朗聲圖書有限公司授權下,將校對排版的金庸作品非法印制并加價出售,書籍已銷往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多個地區,被告沈某共獲利195,079元,違法數額較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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