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同時廢止。
據了解,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適應商標法修正、民法典實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規范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和程序,保障各環節法律適用統一和標準執行一致,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多種形式廣泛聽取了多方意見,認真研究,反復論證,在原《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指南》。
《指南》分“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與“商標審查審理編”上下兩編。“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共有25章,對商標審查審理的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進行了系統、全面的梳理,規定了形式審查一般性要求,細化了商標各項業務形式審查工作標準,規定了商品服務分類、商標文字檢索要素分類、圖形要素分類以及其他檢索要素分類,明確了商標續展、變更、轉讓等程序的審查標準,說明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異議以及后續業務等各項業務審查標準,對商標費用、文件送達、商標檔案、商標公告等內容進行了規范。“商標審查審理編”共有19章,完善了商標審查審理實體性標準,落實法律法規修改配套要求,規定了商標審查審理原則、范圍和基本概念,增強實體性審查標準對應法律條款立法意圖的說理性和指導性,明確了標準執行一致和個案審查相結合的實踐要求,為增強標準指導性嵌入了指導案例并增加圖例輔以相關注釋說明。
據悉,《指南》由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將于2022年1月公開發行。(記者 王國浩)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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