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法案例【2021】299
河北秦皇島男子從保定男子處多次購進假冒金號牌毛巾,并在拼多多網店上銷售獲利。近日,聊城市茌平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被告人吳某某、朱某某均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二被告人均表示不再上訴。
案情介紹
2020年9月7日,山東金號家紡集團有限公司發(fā)現(xiàn)電商平臺拼多多上“大勇家居生活館”銷售假冒偽劣的金號毛巾,隨即向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報案。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立案后,迅速行動,抓獲河北省秦皇島籍嫌疑人吳某某(“大勇家居生活館”店主)和河北省保定籍嫌疑人朱某某。
自2019年7月至12月,吳某某從朱某某處多次購進共計價值153963元的假冒金號牌毛巾,銷售金額達22萬余元。另據(jù)查明,吳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朱某某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積極退贓并繳納罰金。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吳某某、朱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確認。鑒于被告人吳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認罪認罰,簽字具結,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某主動到案,并且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某積極退贓并繳納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jù)此,法院遂依法對被告人吳某某、朱某某作出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朱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吳某某違法所得69000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朱某某違法所得12500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法官說法
近年來,電商平臺發(fā)展勢頭迅猛,方便商家的同時也因為其隱蔽性高、平臺監(jiān)管力度不大等特點,被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盯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法官在此提醒,網絡商家也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切莫因存在僥幸心理而受到法律的懲處。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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