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國際競爭力強、具有較強前瞻性、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價值專利,推動產業向價值鏈高端攀升,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決定啟動2021年度重慶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申報技術領域屬于《重慶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2019-2022年)》(渝府發〔2019〕14號)中重點培育的產業集群范圍。優先支持具有產業前瞻性技術研發和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卡脖子”關鍵技術領域。
二、支持對象及條件
申報對象為重慶市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無嚴重失信行為。企業作為申報主體,可與上下游產業鏈或申報技術領域相關聯的高校、院所等機構聯合申報;高校、院所等機構作為申報主體,須同時聯合市內企業共同申報。鼓勵申報主體聯合優質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共同申報。
(一)企業作為申報主體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技術領域屬于本項目支持領域范圍,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屬于行業龍頭、領軍企業,正在承擔國家或市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核心(共性)技術研發,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2.研發創新能力較強,具有較強研發實力和穩定研發經費投入,技術研發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擁有有效發明專利5件以上。
3.具備良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具有強烈的知識產權戰略意識,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比較健全,有知識產權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完善的專利數據庫。
(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作為申報主體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國內領先,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核心(共性)技術研發,且已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擬培育的技術領域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0件以上。
2. 擁有穩定的研發經費來源,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比較健全,有知識產權專兼職管理人員。
3. 具有一定的產學研服合作優勢,與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已形成協同創新機制和專利技術產業化運用機制。
(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作為合作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較強的高價值專利培育服務能力,具有與申報技術領域相關的專利代理人和專利信息檢索分析人員。
2.具有良好的經營狀況,在知識產權服務行業信譽度較好,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良好的服務經驗,具備參與或牽頭區域知識產權布局、知識產權規劃編制、技術創新專利導航、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等知識產權項目的相關經驗。
4.每家服務機構當年參與服務的申報主體不超過2家。
三、項目任務及績效目標
(一)主要任務
1. 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的組織管理體系。推動產業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等研發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聯系與合作,建立創新前端充分對接、過程緊密結合、后續強化價值實現的產學研服合作機制。建立以項目管理核心團隊為主,其他部門全員參與的組織管理體系。細化項目實施年度計劃,并按計劃組織推進。建立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審議重大事項。將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在實施單位的其他技術創新活動中進行推廣,實現高價值專利培育全面覆蓋的創新體系。
2. 深化高價值專利培育技術領域的專利導航分析。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共享應用平臺,為研發人員提供專利信息檢索分析工具或渠道,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培訓。深入分析涉及技術領域的產業發展環境、技術發展態勢、專利風險,研判重點和熱點技術方向,提供技術路線或技術方案的優化建議和專利風險規避設計建議,支撐前瞻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取得突破。
3. 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的前瞻性專利布局。形成與研發路徑、發展戰略相匹配的前瞻性高價值專利布局策略。以優質增量帶動盤活存量,對現有專利技術進行篩選分類、集中管理,開展核心專利收儲,共同形成專利戰略布局,構建一批產業需求導向的重點專利池。
4. 提升高價值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質量。撰寫保護范圍適中、權利狀態穩定的高質量專利申請文件,建立以高價值專利培育為目標的專利預審機制,并對專利申請進行過程跟蹤。
5. 加強高價值專利的轉化運用。建立并運行高價值專利市場化運用機制,加強與市內外有關知識產權運營交易平臺轉化對接。積極開展高價值專利質押融資、許可轉讓、作價入股、證券化、標準化等專利運營,充分實現其價值。積極申報中國專利獎,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探索圍繞高價值專利推動形成標準必要專利。
6. 強化高價值專利的保護。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大數據開展專利預警分析,準確判定目標市場所在地是否存在專利侵權風險以及自身專利的穩定性和權利覆蓋范圍,確保維權前自身專利的有效性,評估維權成功的可能性;充分利用行政或司法程序,將無效宣告或司法訴訟等相互結合使用,積極應對專利侵權糾紛,提升專利維權能力。
7. 發揮高價值專利培育的示范效應。及時總結形成高價值專利培育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開展示范成果推介,引領上下游企事業單位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開展高價值專利的宣傳、培訓工作。
(二)績效目標
在項目實施期內,建成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在擬培育領域新增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20件及以上,并達成以下目標3項或3項以上:
1. 新增專利產品年度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
2. 新增專利轉讓許可1件及以上,轉讓許可收益500萬元以上;
3. 新增專利質押融資額1000萬元以上;
4. 專利作價入股新增500萬元以上;
5. 獲得知識產權投融資100萬元以上;
6. 新增PCT專利申請1件及以上;
7. 與培育相關的專利獲中國專利獎1項及以上;
8. 與培育相關的專利技術納入國家或行業標準1項及以上。
四、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擬申報單位事前應與合作單位進行充分溝通,形成一致意見,組織好申報材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屬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報。
(二)形式審查。各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申報主體和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協助查詢申報單位的失信情況,出具推薦意見,并將推薦項目匯總后加蓋公章,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三)專家評審。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評審。
(四)項目立項。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評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簽訂任務合同書,撥付項目經費。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數量。市知識產權局擇優予以支持,支持數量屆時視財政預算安排而定,原則上不超過10個。
(二)支持舉措。市級財政給予每個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50萬元財政經費支持,并采取“事前補助與事后補助”相結合的方式,項目立項后給予40%的財政經費支持,驗收通過后撥付剩余的財政經費。
六、申報要求
(一)企業、科研院所作為申報主體時,已承擔往年重慶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且未完成結題驗收的不得參加本次項目申報;高等院校作為申報主體時,已承擔兩項重慶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且兩項在研項目均未結題驗收的不得參加本次項目申報,已有一項已結題驗收,可參加本次項目申報。
(二)申報單位在申報前須認真檢索國內外相關技術信息,充分研究分析同類技術特點,在現有研發基礎上實事求是制定創新目標,制定的各項指標應符合實際。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如發現相關責任主體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項目申報及立項資格。
(三)本培育工作產生的專利導航、分析評議、風險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報我局其他財政資金資助項目。
(四)項目實施期限為2年,市知識產權局定期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對結果進行通報,項目實施期滿后進行驗收。
(五)申報單位將《重慶市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計劃申報書》及其相關證明材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簡裝成冊。各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將推薦項目匯總后統一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處,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0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慶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申報書
2. 推薦項目匯總表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1年8月12日
(聯系人:雷飛宇、張朝君;聯系電話:67521202、67612599,郵箱:77692308@qq.com;聯系地址:江北區五簡路9號市知識產權局2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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