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單位:
為不斷提高我市知識產權代理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2021年度知識產權“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專項整治重點任務
2021年度知識產權“藍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任務是: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嚴厲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代理行為;持續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嚴厲打擊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等行為。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大核查力度,對所轄區域內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職責嚴肅查處并限期整改。
二、擴大專項整治范圍
各地各單位在做好線下專利、商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同時,加強對線上平臺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引導規范,對于轄區內不規范經營行為要及時約談整改,加強與本地執法隊伍的溝通協調,協同加強對平臺開展代理業務有關違法行為的監管,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三、強化監管責任落實
各地要將知識產權“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與專利、商標代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結合起來,創新監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監管效率;要建立本轄區內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失信名錄庫,加強日常監管;要加大對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社會監督作用,積極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有序經營;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監管工作力度,強化部門協作,真正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請各區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11月20日前將年度情況報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重慶市專利代理師協會舉報電話:15202310072;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舉報電話:023-67101216;舉報郵箱:16616243@qq.com來信地址:重慶市江北區五簡路9號2203室;郵政編碼:400023。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
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國知發運函字〔2021〕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2021年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精神,營造更加良好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助力提升我國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大專利、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我局決定今年繼續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遏制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代理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持續嚴密監控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及時轉送相關信息清單。各地區按照要求約談相關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限期整改。對于全面自查整改的,可酌情從輕處置,對于未認真自查、主動整改的,根據情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并依照有關規定實施協同限制。對于在查處無資質專利代理案件中發現同時代理提交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作為從重處罰情節嚴肅處置,并加大集中曝光力度。
二、嚴厲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代理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按現行工作機制,及時公示或集中轉辦涉嫌惡意搶注、囤積商標以及不良影響轉讓的商標代理信息,并結合月均代理量等信息,建立商標代理機構重點關注名單,加強數據分析,如發現通過自行注冊公司或聯合其他主體搶注、囤積商標的,轉各地區查辦。各地區要加強對相關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約談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職責嚴肅查處。要積極出臺本地區惡意商標申請代理行為認定規范,開展認定工作,依法嚴肅查處相關代理行為。
三、持續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持續監測專利申請、繳費等數據,定期篩查以聯系人名義開展專利“黑代理”行為線索,并組織行業組織或志愿者及時向地方反饋相關線索。各地區要及時核查,證據確鑿的,依法作出處罰,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加大罰款力度,并及時公開、集中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要加大對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機構聯合查處力度,查處“黑代理”行為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及時將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信息移送相關專利代理機構所在地知識產權局,實現對“黑代理”和出租出借資質機構的“雙處罰”。案件涉及多個省份或有重大影響的,可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辦理。
四、加強對平臺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引導規范
對于平臺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要加強引導規范,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對線上專利、商標申請和交易的代理信息進行監控,擴大定向監控范圍,提高監測頻率,及時發現不良影響轉讓、虛假宣傳、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行為線索,及時固定網絡證據并轉地方。各地區要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對于不規范經營行為要及時約談整改,加強與本地區有關執法隊伍的溝通協調,協同加強對平臺開展代理業務有關違法行為的監管。
五、嚴厲打擊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等行為
各地區在開展專利、商標代理檢查時,隨機抽查有關業務檔案,結合日常舉報投訴等情況,及時發現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等行為,依法依職責快速立案查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欺詐、虛假宣傳等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等行為,也應從嚴從快查處。
六、加強與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銜接
各地區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繼續推進專利、商標代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完善日常舉報投訴辦理機制,積極探索通過“互聯網+”提升監管效率,建立健全跨地區案件與人員協作調度、辦案專家咨詢等長效機制,加強辦案人員培訓和研討交流,提升監管辦案水平。
要依法、及時公開對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政處罰信息,及時將有關信息納入有關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依規向社會公示。對于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嚴重失信的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各地區知識產權局和各類專利、商標代理行業組織要加強協同監管,在各類優惠政策與項目支持、服務機構推介、專利訴訟代理人推薦、機構和個人評優評先評獎、各類活動參加單位篩查、有關專家和人才推薦等方面予以全面限制。
七、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社會監督作用
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成立專門的專利、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健全行業自律規范和懲戒規則,公開征集違法代理線索,協助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加強培訓和宣傳引導,開展宣誓倡議活動,共同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區可發動法律服務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等社會力量,或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違法代理線索暗訪、調查,協助開展證據搜集等工作,推動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八、強化組織保障,落實監管責任
有序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是提升知識產權質量,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的重要抓手。加強監管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強“藍天”行動督導,對于推諉拖延、行動不力的,視情予以通報批評;對于表現積極、效果顯著的,加大支持和激勵力度。
各地區要進一步提高重視程度,逐級落實監管責任,加強代理監管人員力量和工作條件保障,加大監管工作力度,持續改善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充分激發市場化知識產權服務活力,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各地區請于每月5日前通過代理管理系統報送案件信息,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年度總結,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3月11日
(聯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010—62083618)
文章來源: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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