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作品發行權糾紛案,判決被告羅某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害原告網易公司美術作品“鬼切”著作權的行為、刪除相關侵權圖片,賠償網易公司經濟損失、合理費用10萬元。
據悉,網易公司自主研發的手游――《陰陽師》具有極高的美譽度和影響力。2018年,網易公司將著作中喚作“鬼切”的利刃通過藝術加工創作后加入到《陰陽師》手游中,人氣頗高。
2019年11月,網易公司發現羅某未經許可在其網店出售“鬼切”人偶,遂訴至吉安中院。法院在認定網易公司的損失和合理費用時認為,網易公司的“鬼切”作品在業內已享有較高知名度,羅某搶先登記的侵權故意和主觀惡意明顯,在網易公司投訴的情況下,羅某仍然以其享有自有知識產權為由進行申訴,情節較為嚴重,被控侵權產品已售十件以上,每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法院認定應從賠償金額體現對羅某侵權行為的懲罰、警示,最終判決羅某賠償網易公司10萬元。張龍飛 記者 楊潔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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