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顯示,近日,字節跳動主體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字節跳動”)與百度主體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布。最終,百度被判支付字節跳動賠償金40元。
字節起訴百度侵權涉案文章僅157次閱讀
根據判決書內容,字節跳動稱,該公司與頭條號作者簽約,取得了涉案作品《海賊王:有人謠傳紅發是天龍人,所謂的證據堪稱可笑!》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維權的權利,該作品最初在字節跳動運營的“頭條號”上傳、發布。百度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百家號”中使用涉案作品,在接到原告通知函后仍未采取措施刪除涉案內容,侵害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法院認為,涉案作品系第三方上傳,百度在本案中提供信息網絡存儲服務。字節跳動在2019年1月8日委托中國版權中心向百度公開的郵箱發送將涉案作品下架的通知,但百度在收悉郵件后,直至10月28日才封停涉案侵權賬戶,未及時采取封停或刪除措施,具有主觀過錯,構成幫助侵權,應當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侵權責任。
裁判結果為,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賠償金40元;駁回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5元,由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負擔,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判決日期為2020年10月9日。
南都記者留意到,涉案作品《海賊王:有人謠傳紅發是天龍人,所謂的證據堪稱可笑!》在頭條號僅有157次閱讀,0點贊、0評論。該文章原作者“魔術狗”有2.9萬粉絲,文章以《海賊王》、《火影忍者》等動漫相關分析為主,但絕大部分文章都沒有點贊和評論。該賬號最近一篇文章發布在2019年7月,已經有近一年半的時間沒有再更新。
字節跳動和百度互訴要求賠償9000萬
據了解,除了此次賠償金額40元的案件外,字節跳動和百度還有其他糾紛尚在處理中。
2019年4月26日上午,今日頭條因大量竊取百度“TOP1”搜索產品結果,被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字節跳動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并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除民事起訴外,百度也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行為禁止保全申請書。
同天下午,抖音也以索賠9000萬元、要求道歉30天起訴了百度。因發現百度在搜索中竊取了海量抖音短視頻,抖音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百度訴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權,賠償9000萬元,并在百度首頁連續道歉30天。
而就在一個月之前,字節跳動副總裁李亮還在頭條號上發文,稱百度涉嫌做“偽證”。據李亮在2020年12月23日發布的微頭條顯示,2018年12月12日,百度公司在向某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上,表示百度公司從沒有設立過“內容生態市場部”,而在2020年3月7日出具的另一份《聲明》中,百度公司又承認在2017年12月13日曾設立過“內容生態市場部”。這兩份自相矛盾的材料均蓋有百度公司印章。
李亮這條動態,最終獲得了2029萬展現。
采寫:南都記者 汪陳晨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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