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網紅拖把”——旋轉拖把,幾乎家喻戶曉,擁有“拖把的脫水裝置”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福建某公司,通過該“網紅拖把”專利占有市場獲得了豐厚利潤。然而,經過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助力維權,“網紅拖把”專利終于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宣告“無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原告福建某公司起訴浙江三公司專利侵權索賠600萬元的訴訟請求。通訊員吳雪健
據了解,“拖把的脫水裝置”實用新型專利,曾是我國臺灣地區的拖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專利,后期轉讓給了福建某公司,在中國大陸申請了專利。
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主任、“江蘇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蔣海軍告訴記者,該專利產品占領市場近10年,獲得了豐厚利潤,也因此涉及廣泛的市場利益,福建某公司還對市場專利侵權發起了多起訴訟,相關被告和社會公眾對涉案專利共提起多次“無效宣告”請求,其中12次“無效”請求全部被裁定“維持有效”,該專利一直毫發無損、“屹立不倒”。
福建某公司從2017年起對浙江金華三家企業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并于2018年將上述三家企業起訴至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600萬元。福州中院經多次開庭審理后,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判決,認定三被告構成侵權,全額支持了原告的索賠請求。上述三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于是立即委托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代理,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江蘇瑞途律師事務所接到三被告的委托代理,由蔣海軍牽頭立即組成工作組。
“專利無效的理由雖然有很多,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新穎性和創造性,證據的檢索對專利無效的最終結果具有決定性的作用,”蔣海軍介紹說,本次他們的“無效宣告”請求中,先后提交的證據多達20余件,其中不僅包括大家熟知的專利文獻,還包括難以檢索的教科書、工具書和國家標準等,有的要到專業的圖書館去查閱。通過大量文獻檢索,該所律師初步證明了涉案專利不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
歷經江蘇律師近10個月的辛勤付出,2020年6月1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了相關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涉案專利——“拖把的脫水裝置”實用新型專利全部無效。
2020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組織雙方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進行一審證物的現場勘驗。在二審中,最高院綜合考慮了被告代理律師抗辯意見和涉案專利權利的穩定性問題,最終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終審裁定:撤銷福州市中級法院的相關民事判決,駁回原告起訴。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記者 繆禮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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