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悉,《意見》6部分33條,全方位提出了先行示范區建設司法服務保障措施。
最高法副院長楊萬明介紹,《意見》抓住先行示范區建設這一主要特征,在改革創新方面下足了功夫,不僅提出了支持保障改革創新的司法舉措,而且很多支持保障舉措同時也是改革創新舉措。
“比如,《意見》提出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探索人工智能、互聯網信息、生命信息等新型數字化知識產權財產權益保護新模式,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等等,這既是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楊萬明舉例說,推進金融審判創新、完善數據產權保護規則、深化破產制度改革等各項支持保障措施,也都體現了改革創新要求。
楊萬明表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智能化是先行示范區的重要特征。《意見》重點從這四個方面提出服務保障措施。如規定要素市場化配置司法保障措施,支持深圳完善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
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意見》提出了優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機制、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深化破產制度改革、加強海事審判、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涉外涉港澳臺審判等一攬子支持保障措施。
楊萬明說,《意見》還在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嚴格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服務保障城市文明建設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支持保障舉措。(記者 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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