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人”、“正式加入組織,全國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國抖友賀電來”……日前,因為在干脆面包裝上使用了上述宣傳語,周口市億達食品有限公司被蘇州市中級法院判定侵權。
法院認定,被告周口市億達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億達食品”)不正當地借用了“抖音”商標的知名度,將侵權產品與“抖音短視頻”及原告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字節跳動”)聯系起來,導致了公眾混淆和誤認,故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上述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
本案中,法院充分考慮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品牌影響力的建立及傳播速度,突破了過去認定馳名商標需要注冊和使用三年的慣例。
按照中國《商標法》規定,所謂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被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標。一般情況下,這類商標在公眾中都會享有較高的聲譽,在行政和司法方面可以獲得特殊保護,如跨類保護。此外,馳名商標的所有人,針對他人惡意注冊的商標申請無效時,也可以不受時間限制。
具體到本案,原告字節跳動獲準注冊于第9類計算機軟件及第45類在線社交網絡服務上的“抖音”商標,都被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其保護范圍也就不再限于這兩類領域。因此,被告億達食品在“愛抖音”干脆面外包裝上使用與“抖音”密切相關的元素,同時構成了侵害注冊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被法院責令停止和賠償,并須登報消除影響。
在判決書中,對于打破使用年限認定馳名商標的理由,法院也進行了詳細闡述。
首先,涉案“抖音”商標具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事實基礎。“抖音”自推向市場后,迅速積累了眾多用戶,吸引了國內外知名媒體的廣泛關注,侵權發生時的2018年6月,其日活躍用戶已突破1.5億,月活躍用戶超過3億,已累積了極高的市場知名度,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截至宣判,其日活躍用戶超過4億,知名度得到進一步鞏固。
其次,“抖音”商標具備認定馳名商標的必要性。“抖音”為臆造詞匯,本身具有較強的顯著性,被告億達食品使用“愛抖音”標識,屬于復制模仿原告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易誤導公眾,可能致原告利益受到損害。
最后,法院認為,“抖音”本質上提供的是網絡社交服務。原告提供的軟件是用戶獲得網絡社交服務的途徑,軟件產品本身和網絡社交服務兩者不可分割,共同推動了“抖音”在短期內快速獲得市場知名度和公眾認同。因此,在計算機軟件和社交網絡服務上,法院都認定“抖音”構成馳名商標。
對此,字節跳動法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抖音’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抖音’商標的保護范圍,可以對抗在具有關聯性的不同類別商品和服務上使用的情況。針對第三方以‘抖音’為名稱注冊公司、以‘抖音’或相似標識注冊域名,都可以提升維權成功率,有利于我們對抗惡意搶注或使用商標。”(本報記者許潔,編輯白寶玉)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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