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項目的通知
渝知發〔2020〕14號
各區縣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單位:
為提升我市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防范化解知識產權重大風險,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根據《重慶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渝知發〔2018〕80號)《重慶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渝知發〔2018〕81號)要求,現就組織申報2020年度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項目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項目支持2019年1月1日以來,本地企業應對專利、商標侵權、確權與權屬糾紛,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及糾紛處置行為。
二、項目內容
承擔單位在過程中應完成以下工作任務:
1. 形成操作性好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方案。項目單位圍繞知識產權風險應對和糾紛防控,依托相關知識產權法務、代理等領域專家團隊,對知識產權風險案情要件、應對策略、證據鑒定及法律適用等開展分析處置,得出風險研判結論,形成具備較好操作性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方案。
2.開展知識產權風險應對。根據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方案,項目單位開展實際發生的專利、商標侵權、確權等應對程序,進行訴訟、無效、調解或和解等,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獲得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效果。
3. 提出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案例報告。項目單位在完成相關知識產權糾紛處置的基礎上,歸納總結風險預測預警的經驗教訓,提出基于糾紛處置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案例報告。
4. 推動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成果應用。項目單位推動完善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制度,及時填補短板漏洞,如加強國內外專利及商標布局、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及風險防控體系等,提高項目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三、申報條件
本項目申報主體為企業,鼓勵企業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等聯合申報,合作單位不超過2家。
(一)申報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重慶市內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無嚴重失信行為;
2.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較好,擁有有效的注冊商標和專利,有實際的知識產權糾紛處置和風險防控需求,可為本項目實施提供相應的經費、人員和物質保障;
3.屬于我市重點產業領域,具備一定經營實力,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或知識產權貫標企業。
4.未獲得過我局同等類型項目的資金支持。
(二)合作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
2.擁有項目所需的知識產權文獻資源及人力資源,有較強的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及糾紛處置經驗。
四、支持方式
擬支持20個項目左右,單個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資金補助支持。
五、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原則,向所屬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報。
(二)形式審查。各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開展項目形式審查,對申報項目單位的經營狀況、承擔能力等進行核實,對所有推薦項目進行審核把關,匯總后統一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
(三)專家評審。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項目立項。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家評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項目予以立項,簽訂項目合同書。
(五)評估驗收。項目實施期限為6個月,期滿后,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單位對項目績效進行評估驗收。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按申報書、相關證明材料(如知識產權服務委托購買合同、糾紛應對有關文書等)順序雙面打印,簡裝成冊,一式兩份,同時提交pdf格式的申報材料電子檔。
(二)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如發現相關責任主體在項目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并記入信用檔案。
(三)每個申報單位只能申報1項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項目。
(四)請各區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于2020年5月29日前將項目推薦匯總表、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檔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處。聯系人:符俏,聯系電話:67538359,郵箱:cqipbh@163.com,地址:江北區五簡路9號2201室。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20年5月15日
文章來源: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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