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地理標志保護中的通用名稱判定等相關制度,我局起草了《地理標志保護中的通用名稱判定指南(征求意見稿)》,現(xiàn)予以公開發(fā)布,征求各界意見。
各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5月9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1. 電子郵件:pgi@cnipa.gov.cn。(題目注明“通用名稱判定”)
2.傳真:010-62083171。(傳真首頁注明“通用名稱判定”)
3.信函: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知識產(chǎn)權保護司地理標志和官方標志保護處 郵編100088。(請于信封上注明“通用名稱判定”)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2020年3月25日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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