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優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優舫公司”)在多家應用使用“人人車”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人人車公司將其訴至法院。今日(9月19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法院獲悉,法院一審認定優舫公司構成對人人車公司相關權益的不正當競爭,判令優舫公司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的責任,并賠償人人車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共計570萬元。
人人車起訴為“人人車”商標維權
人人車公司訴稱,其早在2014年5月前已經將“人人車”作為商標和服務名稱用于“二手車經紀”服務中,“人人車”、“renrenche.com”在“二手車經紀”服務上已具有了較高知名度。
被告優舫公司自2017年1月開始,在多家應用商店上線使用“人人車”、“人人車二手車”名稱的APP,從整體、字形、顏色等面模仿原告,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惡意,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優舫公司辯稱,人人車公司不享有“人人車”注冊商標,優舫公司依法享有相關類別上“人人車”商標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依法使用“人人車”商標的法律基礎。
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經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人人車公司與優舫公司之間存在競爭利益沖突和交易機會爭奪,存在競爭關系。同時,人人車公司具備主張“人人車”名稱及“renrenche.com”域名構成有一定影響的服務名稱等權益的主體資格。
法院認為,人人車公司于2014-2016年通過APP推廣、地推、網絡視頻投放、新聞軟文等形式,對“人人車”、“renrenche.com”品牌及相關網站進行了大量且廣泛的宣傳與推廣,相關證據顯示,“人人車”及“renrenche.com”已分別在線上二手車經紀服務領域構成有一定影響的服務名稱和有一定影響的域名的主體部分。
根據在案證據,優舫公司選擇使用與人人車公司域名相近似的“renrencheshi.com”作為公司域名,開發及主辦有與人人車公司“人人車”(www.renrenche.com)網站名稱相同的“人人車”(www.renrencheshi.com)網站,開發有與人人車公司“人人車”、“人人車二手車”APP名稱相同及近似的“人人車”、“人人車二手車”APP,優舫公司備案的上述網站和開發的上述APP中,亦有大量包含“人人車”、“人人車二手車”字樣的宣傳語。上述事實足以證明優舫公司存在利用“人人車”標識和域名,造成與人人車公司提供的服務產生混淆,并誤導相關公眾訪問其開發及主辦的網站、下載并使用其開發的APP的故意,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優舫公司停止使用包含“人人車”文字的網站名稱、APP名稱,停止模仿人人車公司網頁及APP;注銷其“renrencheshi.com”域名;在其官網首頁顯著位置和相關手機應用平臺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因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并結合人人車公司為消除優舫公司投訴及網站、APP混淆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而支出的廣告費等實際損失,綜合考量廣告發布的時間、內容、相關費用及被訴不正當競爭行為性質,故判令優舫公司賠償人人車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共計570萬元。(記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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