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對其作品版權保護的嚴防死守,在業內頗為著名,但日前,一位來自日本的畫手在社交平臺推特上發出疑問,稱其于2014年創作并發布在動漫網站上的迪士尼同人作品,未經告知已被迪士尼開發成衍生品,并在上海迪士尼進行了公開銷售。對此,有業界人士透露,同人作品屬于二次創作,迪士尼允許二次創作行為的前提是,默認同人作品版權歸屬于迪士尼。
對于上述“默認條款”,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的介紹是:“如果我們授權您創作、公布、上傳、分發、公開展示或公開表演使用我方版權內容二次生成的作品,則我們向您授予一項非排他性許可,以使用創作所需的我方版權內容來創作衍生作品。但授予該項許可的前提條件是,您將您創作作品的所有權利都轉讓給我們。如該等權利未轉讓給我們,則您使用我們的版權內容創作衍生作品的許可應屬無效。”
迪士尼的這一條款引發廣泛爭議,不少人覺得這種“拿來主義”無法可依,站不住腳。有法學專家表示,在不侵犯原作品版權的情況下,同人作品只要能夠滿足著作權法對獨創性的要求,則同人作品版權應當歸二次創作者所有。目前,迪士尼也并未起訴二次創作者未經許可使用其版權內容進行創作。
點評
同人作者創作行為的合理性、迪士尼“默認條款”的有效性,還須依法依據來判斷定奪,但迪士尼在內容版權方面的種種“鐵腕政策”仍需斟酌。迪士尼這種嚴密的把控做法,雖然為其龐大的無形資產筑起了防護高墻,卻也阻礙了“墻里”的經典形象走出去、“墻外”的新鮮創意融進來,畢竟,文化之花在創新融合中方能更美綻放。
作者:李楊芳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發布時間:2019年9月9日
文章來源:國家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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