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三一七號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稅務部門關于印花稅征繳業務的調整,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繳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印花稅業務,對于繳費期限屆滿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稅,應按現行規定繳納。自2019年8月25日起,納稅人繳納印花稅應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8月12日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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