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北方新報”微信公號4月16日消息,在視覺中國四處起訴圖片侵權引起眾怒之際,北京互聯網法院于4月15日在網上又審理了一起圖片侵權案,這場官司的原告是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全景),被告則是鄂爾多斯日報社,原告訴稱被告侵權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人民幣圖片。
當日14時30分,北京全景與鄂爾多斯日報社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由北京互聯網法院在網上開庭審理。北京全景在法庭上訴稱,該公司發現鄂爾多斯日報社在其新浪微博“鄂爾多斯日報”中擅自使用北京全景享有著作權的編號為1E-00702的作品作為文章用圖。北京全景認為鄂爾多斯日報社在沒有得到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涉案攝影作品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四十九條及其他條款之規定,侵犯了北京全景對涉案攝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權權利,并給北京全景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基于此,北京全景請求法院依法判令鄂爾多斯日報社立即停止使用北京全景享有著作權的攝影作品;判令鄂爾多斯日報社在其新浪微博置頂位通過博文就侵權事實向北京全景公開道歉;判令鄂爾多斯日報社賠償北京全景著作權賠償金及其他費用共計10000元人民幣。
鄂爾多斯日報社方面在法庭上辯稱,該社使用的是一種人民幣圖片,圖片來源于百度,通過搜索軟件,完全可以搜索到這張圖片。該圖片并未標注為有著作權的圖片,也未通過技術手段予以限制或提醒,更未從搜索軟件的源頭控制侵權的產生。因此,北京全景存在放任圖片在網上傳播的主觀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過程責任。此外,鄂爾多斯日報社為非營利法人,是鄂爾多斯市市委機關報,援引圖片沒有盈利性質,只是在官媒微博上進行了援引,閱讀量有限,并未給北京全景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即使存在侵權,北京全景所主張的損失數額也明顯有失公平合理性,法院不應當給予支持。鄂爾多斯日報社方面還辯稱,北京全景拍攝人民幣圖案盈利的行為也明顯違法。
案件審理結束后,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上網搜索后發現,網友根據工商信息查詢工具天眼查整理的資料顯示,僅僅在2018年前9個月,北京全景作為原告就起訴了684次。為此,網友們戲稱北京全景為“原告狂魔”,其做法與視覺中國的做法基本相同。另據了解,內蒙古也已經有多家機構被北京全景起訴。此外,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全景旗下的“全景”平臺,不僅將國旗、黨旗、黨徽圖案進行售賣,還將多位前國家領導人的肖像等圖片進行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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