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出版公司聯合天暢在公眾號發表文章《真不想讓孩子讀著這些假書長大》,指出某些微信公眾號運營手段惡劣,采用欺騙手段,用當前大熱的《中國詩詞大會》圖書做虛假贈書活動,博取關注、增加粉絲,而送的書竟然是盜版書,給《中國詩詞大會》的出版方以及參與活動的讀者造成嚴重傷害。
在大家聚焦“打假”的“3·15”,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和轉發。事實上,這樣的侵權事件只是出版業遭遇網絡侵權“大漩渦”中的一個小小“氣泡”。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侵權的手段愈發多樣且隱蔽,給出版單位造成了不小的損失。打擊這類侵權行為又需調動多方力量,這也是出版單位維權面臨的大難題。如何應對網絡侵權問題,對于大多數出版社來說,似乎徘徊在十字路口,焦慮之情不言而喻。
形式多:侵權手法不斷“變身”
商務印書館版權與法務部主任張仲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商務印書館來講,網絡侵權主要表現有3種形式:一是通過各種網絡途徑販賣盜版商務印書館的紙質圖書(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盜版書)。二是未經商務印書館許可,使用了商務印書館享有著作權或專有出版權的內容。三是未經商務印書館許可,使用商務印書館的注冊商標。”
網絡為盜版圖書提供了線上渠道,同時為非法內容的分發提供了更為便利的入口。張仲彬告訴記者,近兩年來,商務印書館遭遇的以上形式的網絡侵權行為大量存在。
具體來說,表現為:侵權行為人或通過各種電商交易平臺售賣侵犯商務印書館專有出版權的盜版書,或通過貼吧、論壇、文檔分享平臺、P2P下載工具、網盤、微信公眾號等各類新技術手段售賣、提供商務印書館的圖書內容,或通過手機應用軟件、在線詞典等方式,使用商務印書館享有著作權或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內容,或以“商務印書館”“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商務印書館注冊商標為幌子“掛羊頭賣狗肉”,獲取非法利益。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法務審計部(版權管理部)主任侯俊英表示,除此以外,如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各類有聲圖書平臺、應用教育類APP等均存在未經權利人許可使用他人作品內容的侵權行為。同時,未經授權提供圖書作品PDF及復印件進行銷售的侵權行為也極為普遍。
“較之傳統侵權方式,網絡侵權有著鮮明的特點,包括侵權行為愈加復雜,侵權技術更為多樣、侵權成本較低、侵權取證難度升級、侵權產品傳播快等新特征。”侯俊英無奈地說道。
張仲彬認為,隨著互聯網及移動互聯網新技術的不斷出現、應用和網絡交易方式的多樣性,網絡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例如之前盜版實體書的銷售由各種團購網站逐漸轉向目前的移動社交電商,又如之前的P2P下載工具轉變為現在的云服務、云盤下載,網絡侵權形式越來越多”。
不僅僅在分發渠道,網絡侵權的內容同樣發生著變化。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集團版權與法務部主任陶佳告訴記者,目前網絡侵權圖書已經從暢銷書逐漸蔓延到大部頭的人文社科品類,“比如我們高定價、大碼洋的文獻圖書的數字版,在很多網站上有銷售,一些網盤上也有免費或收費共享文件”。
危害大:影響出版單位生存與發展
以前業內經常說,盜版讓出版社面臨的是滅頂之災,足見盜版的危害程度,那么網絡盜版對于出版單位的危害有哪些?
“出版社要應對的挑戰更大。”張仲彬表示,在網絡侵權行為大量出現前,出版社維權主要“戰場”是線下的地面店。現在,盜版以網絡為媒,具有受眾面更廣、消費群體更大、網絡書店準入門檻更低、交易更靈活、更隱蔽的特點,出版社的維權難度和行政執法難度更大。“一方面各種侵權制品會破壞出版社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會擠壓出版社的利潤空間,壓制出版社的經營規模,使出版社市場占有率萎縮、選題創新乏力。”張仲彬如是說。
網絡侵權也在傷害出版單位的自主創新力。侯俊英以多年來困擾外研社的某點讀筆公司侵權案件為例提到,某點讀筆公司未經外研社授權,擅自使用該社新標準教材內容并私自銷售配套盜版教材,不僅給外研社帶來巨大損失,也嚴重干擾正常的教材市場秩序。“點讀筆作為移動交互式學習新載體,由于其內容更新及下載提供主體較為隱蔽,取證及證據鏈邏輯串聯復雜度高等特點,導致外研社在維權過程中舉步維艱、困難重重。”侯俊英說道。
在陶佳看來,網絡侵權行為最直接影響的是作者的收益。出版社與作者共享利潤,如果盜版侵權頻發,導致出版社的銷量下降,自然會直接影響作者的版稅等收益。陶佳告訴記者,有社會責任感的出版社常采取的策略是“以書養書”,簡而言之,就是用暢銷品種回收現金流,將利潤投入文化含量高但見效相對較慢的其他圖書品種。然而,盜版行為使得出版單位現金流受到影響,長此以往,會影響出版社對于長效出版產品的投入。陶佳說:“出版社花很長時間做出的好書,盜版商花很短的時間就可以復制銷售,讓出版社血本無歸。由此,出版社就不再愿意花大心血打磨、培育長銷品種,導致市場上缺乏精品力作。”
阻力大:反盜版舉證難且周期長
“網絡侵權形式多樣化、侵權手段隱蔽化、侵權產業鏈條化、侵權分工專業化。對于出版社來說,這些變化意味著網絡侵權復雜化,出版社維權變得越發困難。”張仲彬如是說。
記者了解到,商務印書館的一些學術書籍出版周期長、質量控制嚴、出版成本高,社會效益好,但商業利潤低,經濟效益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線下圖書銷售。但是近年來,他們發現有許多學術圖書被人掃描制作成電子文檔并上傳到百度網盤,或者通過微信群、公眾號進行傳播。這些非法鏈接在微信等現代化通訊手段的幫助下,傳播得非常快、非常廣,而且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可以非常精準地找到這些學術書籍的傳播對象。
“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接到舉報,否則我們要發現是很困難的。即便發現了,維權路徑也非常曲折,效果很差。”張仲彬以百度網盤的維權舉例,百度網盤等網絡平臺首先要求出版社提供各種權利證明,證明上傳后,后臺再處理,在處理期間可能就已經產生了數十萬的下載量。而且根據“避風港原則”,平臺不擔責,而且平臺還可以拒絕向出版社提供上傳者的真實信息,出版社受到的巨大損失無從填補。此外,侵權現象經常“死灰復燃”。張仲彬告訴記者,商務印書館刪除了侵權鏈接后,過段時間又會出來新的鏈接。
“9天前,我們向微信平臺提交了對一本圖書的權利證明,但到今天都沒有收到回復,侵犯我們專有出版權的內容依然還在微信公眾號中傳播。有的侵權行為人甚至在網上公開叫囂‘沒有我找不到的電子書’。面對情況依然嚴峻且有愈演愈烈趨勢的網絡侵權行為,我們很難談成績。”張仲彬說。
侯俊英對此表示贊同,在她看來,平臺投訴機制不明,回復時間過慢都在損耗著出版單位的維權權益,“以微信侵權為例,微信平臺投訴機制不完善導致權利人必須選擇訴訟這種維權成本高、維權周期長的途徑,而這一維權途徑卻無力應對網絡快速傳播所帶來的損失”。
重規劃:提前預防比事后補救效果好
陶佳告訴記者,網絡侵權、盜版現象,在很多國家都存在。
總體而言,打擊盜版是一項長期工作,除了借助多方力量外,出版單位的主動作為顯得尤為重要。
在陶佳看來,如果很難避免,事前的預防比事后的補救效果要更好。“我們今后會加強規劃,將商業模式的選擇跟維權的體系相結合,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暢銷、長銷品種的利潤。比如,可以把新書出版后的一段時間設定為網絡禁售期,只提供線下實體店版本,同時認定一切在網絡銷售的該書為盜版書,并進行打擊。又比如,出版社可以更頻繁地進行改版,提高盜版商的成本等。”
張仲彬認為,對于出版社來說,盡可能避免網絡侵權,需要做好幾項工作。一是控制數字授權,尤其是對小、微、新公司的授權。二是嚴格控制載有圖書內容的電子文檔流通和使用范圍,電子文件必須可以追根溯源,責任落實到人,不可外泄。三是給數據加密,加大破解難度。四是如果可能,電子書尤其是文學類電子書,能連載就連載,避免一次性發布或提供下載。面對網絡侵權,除了自己主動作為,也可以更多地考慮借助社會力量進行維權。
“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大型專業化的侵權平臺目前已經不多見,更多的是分散性的、小型的侵權人,對于出版社來說,借助第三方機構、消費者以及人民群眾的力量,才是最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張仲彬如是說。
侯俊英也分享了外研社在打擊盜版方面的規劃。首先,繼續在政府部門的領導下,不斷調整維權思路,整理出更為切實的立法及政策建議并積極建言。其次,通過宣講等方式積極倡導讀者購買并使用正版圖書,通過學校宣講、書店宣傳、媒體引導等方式多管齊下加強版權保護宣傳。最后,積極溝通建立與電商平臺、有聲圖書平臺的維權合作,力爭建立侵權預警、侵權治理一體化的維權機制,搭建起綠色維權通道,實現版權的快速有效保護。
張仲彬表示,要有效打擊網絡侵權盜版,需要立法、行政、權利人和社會各界合力,同時也需要讀者自覺抵制侵權盜版讀物,營造尊重版權的良好氛圍。
作者:張君成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發布時間:2019年3月28日
文章來源:國家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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