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作為我國唯一的依法對音像節目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實施集體管理的音像集體管理組織,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集協)在其官方網站發出《關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要求下架包括《死了都要愛》《小幸運》《十年》《聽海》等耳熟能詳的歌曲在內的6000多首歌曲,此舉引發社會各界熱議。
如今,上述風波的后續或許已經發生。近日,9家KTV公司起訴音集協壟斷系列糾紛案件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該系列案件的原告是廣東地區9家KTV公司,原告起訴稱,原告是合法登記經營的KTV企業,其經營場所使用的音像作品曲庫系統是通過與第三方簽訂《曲庫安裝合同》購買而來,在得知音集協是KTV歌庫作品的集體管理者后,多次向音集協的合作單位提出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請求,該合作單位提出了不合理的簽約要求,阻止簽約,后原告三次向音集協直接提出簽約請求,音集協堅持要求原告與其合作公司簽約,導致合同簽約未果。
原告認為,音集協指定合作單位進行簽約,構成壟斷行為,合作單位提出不合理的附加費用,構成《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形,故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音集協以合理、同等條件與原告簽訂著作權作品《許可使用合同》,向原告提供KTV歌庫正版著作權作品使用服務,向原告提供管理的著作權權利種類和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名稱、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授權管理的期限等權利信息查詢系統,并判令訴訟費用由音集協承擔。
針對原告提出的上述訴訟請求,音集協認為,原告無權就其認為音集協違反《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原告如確認為音集協有《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行為,原告應當向國務院相關部門檢舉。
此外,音集協還認為,唱吧麥頌KTV等多家公司也享有音像作品著作權,音集協不具有相關市場的支配地位,原告未對音集協在相關市場內具有支配地位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盡到舉證責任,因此請求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圍繞音集協的涉案行為是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音集協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其涉案行為是否屬于捆綁交易行為,是否限定了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以及原告提出的相關訴訟請求是否屬于《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形,是否應當向國務院相關部門檢舉,是否應當駁回其起訴等焦點問題充分發表了觀點。
目前,上述系列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據了解,上述系列案件的原告是廣東地區9家KTV公司,分別是廣州市歡發暢娛樂有限公司、江門市新會區歡唱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區凱樂迪酒店有限公司、廣州市麥樂迪娛樂有限公司、梅州市家樂迪酒店有限公司、梅州市梅縣區華僑城家樂迪酒店有限公司、惠州市歡唱壹佰娛樂有限公司、廣州市金碧大世界飲食娛樂有限公司、廣州市南沙區加洲紅酒吧。(記者呂可珂,通訊員范曉玉)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友情鏈接 · Link 國家知識產權局 |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 | 國家版權局網 |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重慶市前沿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渝ICP備15007289號-1 渝公網安備 50011202500643號 Powered by 重慶網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