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肝臟無創彈性診斷儀專利侵權案迎來一審判決。
近日,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瑞公司)發布上市公告稱,其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2016)京73民初92號《民事判決書》,在福瑞公司起訴無錫海斯凱爾醫學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海斯凱爾)侵犯肝臟無創彈性診斷儀Fibro Scan發明專利糾紛案中,法院判令海斯凱爾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Fibro Touch-B、Fibro Touch-C、Fibro Touch-M型號產品,賠償福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國Echosens公司之子公司法國彈性測量體系彈性推動公司(下稱彈性推動公司)經濟損失3000萬元及合理支出166萬余元。
據法國Echosens公司中國區總經理鄧麗娟介紹,彈性推動公司是是福瑞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國Echosens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也是“使用切變波的成像方法和裝置”的發明專利權人。彈性推動公司在該專利進行應用推廣后,推出了肝臟無創彈性診斷儀Fibro Scan。經過多年的臨床應用,FibroScan廣受醫院和肝病患者認可,并被業界稱為全球首創的肝纖維化無創檢測儀器。2007年,福瑞公司引進Fibro Scan,成為其中國區總代理。2011年7月,福瑞公司完成收購法國Echosens公司,獲得了Fibro Scan的核心技術,完成了公司從分銷商到控股股東的轉變,福瑞公司現持有法國Echosens股權的50.27%,為該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
鄧麗娟介紹,在Fibro Scan進入中國市場后,彈性推動公司發現有醫院使用了“FibroTouch無創肝纖維化診斷儀”產品。經調查,該產品由海斯凱爾制造、銷售。彈性推動公司經比對后認為,海斯凱爾的上述產品涉嫌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此外,海斯凱爾推出的Fibro Touch-C、Fibro Touch-M等其他型號產品也涉嫌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據此,彈性推動公司將該醫院以及海斯凱爾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海斯凱爾賠償經濟損失3000萬元及合理開支166萬余元。
對于彈性推動公司的指控,海斯凱爾辯稱,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不構成專利侵權,原告所主張的賠償依據錯誤等。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結合在案證據,認為海斯凱爾制造、銷售的Fibro Touch-B、Fibro Touch-C、Fibro Touch-M的三款產品落入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和16的保護范圍,構成專利侵權。此外,法院在綜合考慮涉案侵權產品數量、銷售金額、持續侵權時間、侵權后果等,支持了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按照專利實施許可費的3倍進行計算,即被告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萬元。
一審判決后,福瑞公司董事、總經理林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案一審判決證明了國家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是中國司法公正公平的體現。現在國家正大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保護所有企業的合法權益。本次判決將使中外企業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更添信心。
海斯凱爾則在其官網中 發布聲明,稱此次判決是未生效的一審判決,不會影響海斯凱爾產品的銷售和業務的開展。海斯凱爾認為,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不構成專利侵權,公司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此外,海斯凱爾還稱,公司一直以來重視技術創新和研發,依托清華大學多年研究基礎,在瞬時彈性成像技術領域申請的多件國內外專利覆蓋核心算法、硬件、結構等方面。(本報記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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