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未經授權利用微信表情的設計作品,生產銷售帶有微信“捂臉”表情的服裝商品,廣州和蘇州的兩家公司,被騰訊公司以侵犯表情的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至法院。據了解,該案也成為公開報道的全國首例微信表情著作案。
使用表情包居然涉嫌侵權,這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在微信用戶群體中,“捂臉”表情包的流行度可謂首屈一指。這個又哭又笑、亦莊亦諧的表情,既能表達尷尬,又能顯示無奈,還能在無話可說時作為掩飾,因而受到熱捧。
根據中山大學大數據實驗室聯合騰訊QQ、新華網等機構發布的中國最火表情排行榜,在2017年,捂臉表情包位居榜首,這一表情包的使用頻次高達303億次,而受眾群體則高達7.6億人。而根據微信在月初發布的《2018微信數據報告》中,不同年齡段的人喜歡不同的表情包,捂臉是00后的最愛。
可見,表情包,背后承載的是人們對于情感的表達需要,為網絡時代冷冰冰的文字增添幾分情趣,在傳情達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樣,表情包的廣泛使用,也意味著這背后存在一個巨大的商業藍海,制作表情包或將表情包用于其他商業產品,正在變成一種趨勢。
不過,在表情包蔚為大觀的背后,很多人卻忽略了一些常識:表情包從來就不是單純的表情,它是一種作品,具有獨創性,享有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部分真人或漫畫表情包還涉及肖像權,作為日常使用一般沒有問題,一旦涉及商業用途,就要征得著作權人和肖像權人同意,否則就涉嫌侵權。
前不久,葛優起訴藝龍網用“葛優躺”表情包侵權,獲得法院支持,最后以賠償7萬元告終就是典型案例。法院認為,“葛優躺”造型確已形成特有網絡稱謂,并具有一定的文化內涵,但一般社會公眾看到該造型時除了聯想到劇目和角色,也不可避免地與葛優本人相聯系,該表現形象也構成葛優的肖像內容,一旦訴諸商業使用,就涉嫌侵犯肖像權。
此番騰訊以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對涉事企業提起訴訟,與“葛優躺”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兩者針對的都是商業用途,而日常使用則基本不受限制,“斗圖的要當心了”之類的擔憂大可不必。這兩個案例的不同之處在于,一個訴諸的是著作權,一個訴諸的是肖像權,而這兩者正是大多數表情包都會面臨的問題。
雖然表情包作為新生事物,在知識產權、肖像權保護和商業化方面都存在不少模糊地帶,但隨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完善和相關商業規則的不斷清晰,表情包的日常化使用和商業化使用的邊界,也會越來越清晰。“葛優躺”案和“捂臉表情包”案的出現,正是這一趨勢的體現,這也給廣大公眾帶來警醒:任何作品都要在合法授權范圍內使用,知識產權保護疏忽不得。
作者:凱風 來源:南方都市報 發布日期: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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